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闺蜜失踪十年,后来在别人家发现,闺蜜突然消失的真实故事

发布时间:2023-10-09 04:08来源:奇趣网编辑:QiQu阅读: 当前位置:奇趣网 > 奇闻趣事 > 手机阅读

闺蜜失踪十年,后来在别人家发现,闺蜜突然消失的真实故事

本故事已由作者:猫爪集团,授权每天读点故事app独家发布,旗下关联账号“深夜奇谭”获得合法转授权发布,侵权必究。

门铃响了,我看看时间,正好是晚上九点。看来阿晴还是准时的。我从沙发上起来,穿着拖鞋前去开门。以防万一,我还是从大门猫眼往外看了看——是阿晴没错。

我打开门,向多年不见的闺蜜露出微笑。“嗨,阿晴。好久不见。”

“真的是好久了,贝贝。”阿晴以疲倦的微笑回应我,“先让我进屋,外面好冷。等我放下行李,再好好抱抱你。”

她看起来和十年前变化不大——瘦削、高挑、漂亮,就是多了点黑眼圈,看来一路上也没怎么补妆。她的行李也不多,就一个红色大行李箱,和背上背的……

一只黑猫。这只猫被阿晴装进了专门的宠物背包里,正用好奇的眼神四处张望。“你带了一只猫?”我惊讶地问道。几天前她打电话请求借住的时候,可没提到过这只猫。

“对呀。我告诉你了哦。”她说,“你不会忘了吧?”

我一时不知如何回答,只好先让她进屋。阿晴拖着行李箱走进来,把箱子和背包随意一放,给了我一个大大的拥抱。我也拥抱回去,暂时忘了那只猫的事。

她身上有雨水和烟尘的味道,看来这一路也不轻松。“十年了,对吧?”她轻声问道,“十年没见了,你还是跟以前一样好。”

我拍拍她的肩膀,没有说话。十年之前,我已经发誓此生再也不会见她……然而三年前的一个晚上,她哭着给我打来电话,一边抽泣一边道歉。伤痕也会随着时间流逝而变淡。

也许我们俩再也不能像小时候那样是无话不谈的闺蜜,但时间流逝,爱和恨都会变淡。

谁说阿晴和贝贝不能继续是对方最特别的好朋友呢?我拍拍她的背,放开手臂。阿晴又笑了笑,把地上的猫包解开,将那只黑猫抱出来。黑猫喵了一声,打量四周,没有乱跑。

我确实不记得她说了要带只猫过来。但她说我忘了倒是有可能的——我患有比较严重的健忘症,这几年来都得靠专门的药片来缓解。

虽说我现在已经大有改观,偶然忘记事情的情况还是有的……但是一只猫这么重要的事情……算了,毕竟她住不了多久,我也不讨厌小动物。我把她带到次卧,帮她放好东西。至于猫,想必阿晴自己能安置好。

“房间就是这样了。”我告诉她,“这个是爷爷他们留下来的老宅子,位置偏远,装修老气得很,面积倒是挺大。外面还有个小花园,明早带你看看。”

阿晴又抱了我一下:“太棒了。好姐妹,这次……多亏你在。等我把事情办好,一定好好报答。”阿晴还是跟之前一样不拘小节。我多年独居,不太习惯这么多的肢体接触,便轻轻挣脱,让远道而来的她早点休息。

一直到十一点,我才躺上床。睡前我没忘了按时吞服一片蓝色神经镇定片。房间里漆黑一片,平日里万籁俱寂的空气中有隔壁阿晴隐约的鼾声,以及猫儿的细微动静。我有点睡不着。

阿晴和我从小一起在B市长大,一起上小学,一起上中学,一起考上B市的大学。我自幼精神有点衰弱,记忆力不行;但阿晴漂亮、开朗,一直是人群中的焦点,无论是同学、老师、家长,都很喜欢她。

我不记得我们是怎么成为了最好的朋友,只记得她是唯一一个叫我贝贝的人,也是每次我被欺负时站出来帮我的好姐妹。到了大学,我与初恋男友阿龙结识、恋爱;她也有众多的追随者。我们会约着去逛街,带着各自的男友四人约会,一起吐槽学校。

一切都很美好,直到我与阿龙分手。阿龙的大男子主义有点重,经常批评我,说得最多的就是“你怎么又忘了”——就是在那时,我的神经衰弱愈加严重。

后来他再也受不了我,不顾我的哀求,坚决地分了手。

他在一个月后就和另一个女生在一起了……是谁都好,为什么偏偏是阿晴?

阿龙说在分手后和阿晴诉苦,才慢慢滋生感情。但是我不信。阿晴有我没有的一切,而我曾经只有阿龙这一人。阿晴抢走了他,就像大卫王夺走了乌利亚唯一的宝贝。此后我再也没跟阿晴说过一句话,毕业后就来到了A市工作。

我一个人住在爷爷留下的老宅中,在网上码字工作,大部分时间居家办公,事业平淡而稳定。这期间,我向心理医生寻求帮助,开始长期服药。三年前我接到阿晴的电话。

电话那头她泣不成声,断断续续地告诉我她的经历:阿龙和她不久之后就分了手。而她自己生活也并不平静,做过许多工作,走过很多地方,遇到过许多人,始终没有安定下来。我忘不了她对我的背叛,也忘不了她对我的好。

慢慢的,我们恢复了联系,偶有联络,互相交换一下生活的状态。我的日子过得枯燥但稳定,而阿晴那边似乎一直处于四处漂泊的状态。不久之前,她说自己存了一点钱,准备到A市发展;我经过考虑之后,同意了她到我这里暂住。

最要好的朋友和最痛恨的仇敌,有时仅一墙之隔。我思绪翻涌,不知道到了几点才睡着。

第二天起床,我破天荒地被别人叫醒了。

我一边揉眼睛一边走出房间,一睁眼就看到阿晴只穿了件内衣就在厨房忙活。我赶紧去帮忙。过了一会儿,我们坐在一起吃早餐,跟十年前没什么不同。那只黑猫过来蹭我的腿,于是我给了它一点面包。

我们一边吃早餐,一边有一搭没一搭地聊天。“这只猫是你什么时候养的?”我问她。

“前年我在住的附近捡的。你不用怕,我早给它打了疫苗,不会有问题。”

“嗯,我倒是不介意这个……不过阿晴,我们这儿是郊区,出门就是花园,周围也没遮挡,你不怕猫跑掉了吗?”

阿晴弯下腰摸摸黑猫毛茸茸的脑袋。“不怕。它乖得很,从捡到起就一直跟着我,出门也不走丢。可能它知道是我救了它。毕竟当时我也没人管,就同病相怜咯。”她做了个鬼脸,“猫没有那么笨,它们记得主人。”

我能想象阿晴捡流浪猫,却很难想象她“没人管”的样子,她周围总是有人献殷勤。我低头看看这只聪明猫,猫也用黄色的大眼睛凝视我,直到我转移视线。我和阿晴边吃边聊,自然而然的,我们的话题又跑到了单身这件事上。

“有时候我还以为自己才二十岁,可笑么?”阿晴说,“但一醒来就意识到那是十年前了,真残酷。三十岁的女人了,是时候为自己做点考虑啦。靠男人可不行。”我们默契地没有提及十年前那件让我们决裂的事,好像两人都把它忘了。这样也好。

阿晴又说起了这些年做过的事情:唱歌、吉他、宠物医生、美食博主、夜店调酒师……很有趣,但没存下钱。相比起来我觉得我过的生活还行,起码有个老一辈留给我的房子,以及简约生活攒下来的存款。我又尽量婉约地问起她接下来的打算。

“可能得先休息一下。”阿晴回答。她漂亮的脸上流露出一种发自内心的疲惫,还有一丝寂寞。我想对于她这样一个浪迹四方的人来说,“休息一下”也是不容易的事。

当时我可没料到,这“休息一下”一晃眼就是一个月。

晚上睡觉前,我发现药瓶不见了。

我有点心慌。这药瓶价格不菲,我专门放在梳妆台的显眼位置,每天晚上一片,不可能忘,更不可能弄丢。我在梳妆台周围也找了找,确定没有。

“阿晴!”我大声喊,“你有没有看到我梳妆台上那个蓝色药瓶?”

“那个健忘症的药吗?我不知道欸。”

我浑身僵硬了一下。我从没跟阿晴说起过这个药,她怎么知道?我不想被人误解,即使是阿晴,也没跟她说过我的病症已经严重到必须每天服药的程度……

她怎么知道这药跟健忘症有关?我慢慢走到客厅,问她:“你怎么知道那是健忘症的药?”

阿晴坐在沙发上,素面朝天。

这一个月来她基本上都是这样。“那个蓝色药瓶很显眼啊,贝贝。”她回答时根本没看我,一直盯着手机,“那串英文挺长的,我有点好奇,就查了查,才知道是抗抑郁抗健忘的药物。不过我没动它哦,网上说它挺贵的。”

我没提及过,但是她专门去查了,还知道价格。我没说出自己的心思,又问了一遍她有没有在哪见过。阿晴摇摇头,建议我在梳妆台附近多找找。

我有点控制不住烦躁了:“我找了没有!”

阿晴抬起头,看起来有些莫名其妙,又有些委屈:“那我怎么知道?又不是我拿了。”

我无话可说,转身回房。几年来我都没断过药,不知道这一时找不到会有什么后果。这种进口的第一类精神药物可不能随便开,必须有医生处方……如果真丢了,麻烦就大了。

我在房间里转了两个圈,深呼吸几次,随后用手机给我的心理医生留了言,看他能不能先给我开一瓶应急。脑子里有个声音悄悄提醒我:一瓶药是两个月的量,那就是两千块钱哦。我感到了一点焦虑。

哒哒哒,卧室门上传来敲门声。我打开门。阿晴抱着黑猫站在门外:“药瓶什么时候不见的?还能开吗?”

“不知道。”我用一个答案回答了两个问题。

“别急,说不定什么时候就突然出现了呢。我也经常丢东西,总是在不注意的时候又找回来。”

前提是这东西不是给人拿走了,我心里说。但是我很难不注意到另一个问题:“我不丢东西。我现在不忘事了。”我硬邦邦地回答。

“我可没说你忘事。”阿晴也皱起眉头。

“我从小就忘事。你知道了我的药,也知道我还有健忘症,所以你觉得我丢三落四。”

“我没有!”阿晴声音大了点,惊到了怀里的猫。黑猫从她手臂间跳下来,爪子扎到了我的脚背,很疼。

我有些厌烦了。

我厌烦了这只我不想要的猫;我厌烦了她寄人篱下,却对我大声说话;我厌烦了她不认真找工作的样子;我厌烦了她待在我与世隔绝的小家里,破坏我的清净;我厌烦了她总是让我想起最不美好的回忆。我任凭自己提高音量以压倒对方。

“你以为这样说,我就会觉得是我忘了?”我冲她喊,“我不会忘东西了!家里只有两个人,我没动药瓶,难道是猫把药瓶偷走了?”

但阿晴不是个被人一吼就退缩的人。“贝贝,你听听你在说什么!你觉得是我偷了你的药?我疯了?我又没健忘症,拿药去卖吗?!”

我已经几百年没跟人面对面吵架了。焦虑、烦躁、生气,交织在一起,我感觉到血冲上头顶。

“我不知道!”我抓住她说的这一点,“你没有工作!也没看你去找!你说了你没存款,那你用什么养活自己,啊?拿什么养活你他妈的猫?!”

阿晴气得满脸通红。情绪爆发的一瞬间,她抬起手,好像就要为受到无端的冤枉而给我狠狠的一巴掌……

然后她缓缓把手放下了。我们沉默地对视了几秒钟。阿晴性格不像我一样阴郁,她一定会痛痛快快地骂回来。我等着。

但当她开口时,声音中的悲伤远远大于愤怒:“果不其然。无论是男人,还是闺蜜,没人靠得住。我真是个傻子。”阿晴转身就走。

等她离开,我才反应过来。我在干什么?难道一瓶药比最好的朋友还重要?我赶忙跑过去,拉住她的衣服。然而我不知道该说什么。等阿晴转过身来,我已经流下泪来。

“贝贝,你要是不愿意我住这里,我今晚就走。”

我使劲摇头。“不要走。阿晴,我说错了……我太急了,那药……我相信你……”

阿晴叹了口气,说:“我不知道你的药去哪了。那你说的其它事情,都是真的咯?你嫌弃我在你家占着,没有去找工作?”

“没有,没有!”

“我一直在找,贝贝。但是我这个年级的女人了,总该为自己想想。做了这么多事,却没一件自己真正喜欢的。我以为在你这里,我能多一些时间,好好想想……”

“你想住多久都可以!”我急忙道,“我一时昏了头,都是胡说的,你不要在意!”

我们又在沉默中度过了难熬的一分钟。最后阿晴又叹了口气,抱了我一下。“谢谢你,贝贝。”她说,“不要担心,我不会打扰你太久的。这么晚了,睡吧。”

阿晴关上房间门后,我在门口站了很久。黑猫歪着头看我,不知道我们为何突发争吵,又突然和好。我抹去眼泪,回房睡觉。

我又一次失眠了。阿晴说,这个年纪的女人了,总该为自己想想。那我呢?自从十年前与这辈子唯一有过的男朋友分手后,我也是独身至今,难道我也会一直一个人?之前我一直不愿意多想,如今这念头又涌上来,像一只挥之不去的蚊子。

没错,阿龙不是个好东西,但最伤害我的是阿晴的背叛。

我从来没问过她,当时到底发生了什么;她也从没再说过。我以为只要不提起,这道伤痕就能慢慢被抚平。我开始感觉到头痛了——这是精神状态不好的征兆。也许我那个心理医生是对的,人总要直面过去。但是我应该怎么做呢?

到迷迷糊糊睡着的时候,我已经忘了药瓶丢失的事情。

两个星期过去了,我仍然处于缺药状态。

我的心理医生是个大忙人。上次联系他,他的助理就说老师身在国外,不能开药,建议我找他的某个同行。然而他推荐的这些老师一个比一个没时间,预约都排到了猴年马月。

所以在他回国前,我只能每天服用点褪黑素。之前按时服药时还没注意到,原来我的精神问题已经有点严重了。

我每天最多能花三个小时在工作上,其余时间大都是睡觉和发呆。我的注意力很难集中,别人说过的事也记不住,业务处理更是一团糟,不得不减少承接任务量。时不时的头痛更是折磨人。

有时我会完全忘记某个安排,有时我会把一件事做两遍,仅仅因为第一遍完成后自己转身就忘了。如果今天不是必需,我一定不会出门前往公司。还好早上在公司时状态还不错,可能表现得有点傻,但开会时没出什么问题。

好久没到公司,今天的事情不少。下午的时候因为一件小事被老板骂了,说我最近像失了魂。

我无法反驳,只能把怨气往肚里咽。一下午我勉强打起精神工作,没有食欲而跳过了晚饭,一直到晚上八点才下班。走出公司时,我已经步伐飘忽,脑子一团浆糊了。

我提前下了公交,准备步行一站路回家。时近初冬,九点钟的天空已经漆黑如墨,附近也没有路灯。郊区的空气冷冽清新,我一个人走在小路上,周围除了杂草丛生的荒地之外别无他物。当初本来想把老房子换成市区里的小公寓,现在看来这样也有好处,清净。

我慢步走到老宅附近,看见小花园的室外灯开着。这花园名不副实,面积仅有一个客厅大,又因为我疏于打理而杂草丛生。花园里干活用的铁锹、水壶什么的都被我随意放置,显得乱七八糟。

灯光下,我从前的闺蜜正坐在屋外小花园的木椅子上,而她的猫果然如她所说地没有乱跑,只蜷缩了身体,趴在椅子前的木桌上。

我远远地看着阿晴,突然有一种错觉:她仍然过得比我好。

这感觉令我震颤。她不用每天服药,一旦停药就失魂落魄;她居无定所,又可以四海为家;她即使不化妆,也散发出我比不上的漂亮和活力;我假装忘记过去,她真的已经不在意过去。

我步履沉重地回到家,没有进门,把背包扔在泥土地上,坐进了阿晴旁边的另一张椅子。黑猫睁开眼睛看了我一眼,然后继续打瞌睡。这时我看见阿晴的红色行李箱也放在桌子旁。我问道:“阿晴,你把行李箱拿出来干什么?”

“才下班呐。”阿晴伸了个懒腰,“天都黑了,好辛苦。”

“是啊。”我揉揉太阳穴。

“还头痛?”

“断断续续的。你的行李箱拿出来干什么?”

“我要走啦,贝贝。”

我停止手上的动作,不可思议地盯着阿晴。“走?去哪?”

“去C市。一个挺不错的公司,让我做销售管理。”

C市距离此处十万八千里。“但是……那靠谱吗?”

“世上没有绝对靠谱的东西吧。哎,我跟那边聊了蛮久了,各种细节都确认了。主要是他们那儿总监是我朋友,就是他推荐我的。”

不知为何,我很确定阿晴在那个公司一定会干得很好。那我在忧虑什么?“你马上就要走?”

“嗯,明早。我还给你做了晚饭,结果你现在才回来,都凉了。”

“那……你在那边住哪里?”

“就租房子喽。反正有租房补贴。”

我没法反驳。实际上,我根本不知道我在反驳什么。阿晴看我沉默,就起身去了厨房,我不知道她要做什么,就一直木呆呆地坐在椅子上。十点了,周围除了花园的室外灯之外都是漆黑一片,冷冷清清。

阿晴回来了。她手里拿着一瓶红酒和两个玻璃杯,不知道什么时候买的。她把杯子放到我面前,给我和她自己都倒了一满杯。

“来吧,贝贝。咱俩这几天老友聚首,都忘了喝上一杯。记得吗,在大学的时候,我们偶尔还会来一瓶,自己喝着玩。”她笑盈盈地举起杯子。

确实。但爱喝点酒的不是我,是她自己。

我只是为了装酷而跟她喝酒,其实根本不喜欢,而且一喝就醉。但这次我怎能拒绝?我也举起杯,碰了一下,随后一饮而尽。红酒不像白酒那样辛辣,有些甜又有些酸。我没吃晚饭,感觉酒精下肚立刻就热了起来。

“这么猛?贝贝,你别硬来啊。”阿晴好像有些惊讶,摇摇头,自己也干了一杯。

花园的灯光下,两个过去的闺蜜坐在一起,像老爷们一样对饮。阿晴说起了很多我不记得的往事,让我的幼时记忆慢慢浮现:

我和阿晴一起在河边捉蝌蚪,要拿回家养成青蛙;我和她跟同学打架,衣服撕破了不敢回家面对父母;我和她都考上了大学,在毕业的暑假第一次去酒吧……泪水模糊了我的双眼,滴在桌板上。一定是酒精作用,我不能如此脆弱。

“贝贝,你还好吧?”

我勉强点点头。

“我在你这里住了这么久,是时候走了。”阿晴说,“别在意,我们会时常联络的。”

她在安慰我,我意识到。我以为我是好心收留她,但其实人家只是需要一个短暂的避风港,停留片刻后就要再次远航。我以为她生活不顺,需要我来安慰,其实是她跑到这鸟不拉屎的地方来安慰我。

她离开之后还是人人欢迎的阿晴,而我会变回阴郁、忘事、没人在意的贝贝。

我放下杯子。玻璃杯底与木质桌面碰到,发出尖锐的响声,把黑猫吓了一跳。

“你不能走。”

阿晴挑起眉毛,看起来似乎并不惊讶。“为什么?”

我心里并不知道。“再在我这边住一段时间吧。”

“贝贝,你知道这不现实。”

“为什么不现实?”我问她,“你既然可以随时来住,我也可以要你留下。”

“没道理。”

“怎么没道理?我说过,你可以一直住这儿。为什么不找A市的工作?”

“那是我的事。”

我伸出手,握住阿晴的手。“留下来吧阿晴。我们两个住这间房,为什么要去外面租房子?你不愿意和我住一起吗?”

阿晴把手抽回:“我有点搞不懂你。前几天你还说,要让我赶紧找工作离开。”

“那是气话!”

“那你现在呢?是气话还是醉话?”阿晴站起来,“你是我永远的好朋友,贝贝,谢谢你让我留下。但是我担心……”

“担心什么?”

阿晴把头转开:“担心我们待一起久了,反而影响感情。”

“我不懂。”

“你总是不懂。”

我也站起来,感觉动作快了,稍微有点晕。“我有什么不懂的,你告诉我啊。”

“我……我不知道。”她明显在撒谎,“就是一种感觉。”

我感觉脑袋突突地痛,身体因为激动在颤抖。“你在这儿休息够了,拍拍屁股就要走。你压根就没把我当朋友!”

“胡说八道!”阿晴脸色通红,“你每次都这样,只要你情绪不稳定,就说话不经过大脑,拿别人出气!”

“每次?你说清楚,什么叫每次?”

“没什么好说的。”阿晴拿起桌上的酒杯一饮而尽,一时间她看起来又像是以前那个麻利干脆的阿晴,“我明天一早就走。今晚我不想跟你吵架。”

“你走不了!”我狂怒道。

“凭什么?你要收我房租?我给你就是!”

“凭你欠我!”没来由的愤怒支配了我,“凭你十年前抢走了阿龙!你以为我真的忘了吗!”

一瞬间,花园里一片安静。阿晴看起来就像被人一拳打在了肚子上:“你说什么?”

“我说什么?你还想要我再说一遍?”我笑起来,发泄的感觉真好,“你是我的闺蜜,对不对?闺蜜就是要抢男人,是吗?可爱的阿晴可以一个星期换一个男朋友,但贝贝不行。

贝贝只能在阿晴身边当个跟班,她自己不能也找了男朋友。不公平!所以你就要抢走阿龙,是不是?阿龙是个人渣没错,但是你连这个也不允许。对不对?欸?说话啊,你之前打电话来道歉,不就因为这个吗?你哭唧唧地说对不起,马上就忘了吗!”

昏暗灯光下,阿晴头歪到一边,表情看不清。我的话一定像耳光一样打痛了她。

阿晴开口了:“你真他妈是个混蛋。”

“你真他妈是个贱货。”

“贱货?好。你以为你是受害者,对吧?你以为全天下的人都辜负了你,是吗?好,我来告诉你真相,免得你到死的时候都没明白。”

“……什么真相?”我完全不明白。

“我抢走了你的阿龙,这是你的说法,是吧?嘿嘿,笑死我了,我这个傻子,为了跟你和好,我还要迎合你的谎言,跟你道歉,等你来原谅我!哈哈哈,我确实是个贱货!”

“你想说,不是你抢的,是阿龙自己来找你的,是吧?”

“狗屁。你那个宝贝阿龙根本就没跟我在一起过。”

我不懂:“就在他跟我分手一个月后,不对吗?”

“这些都是你的幻想,白痴。你自己跟他吵架,把他气跑了,然后他在校外碰见我。我还好心请他吃个饭,想劝劝他。然后你看见了,是不是?然后你就疯了,觉得我俩背着你搞在一起了。真他妈天才!”

“你才疯了。”我摇摇头,“我和阿龙分手后,你才勾引了他……”

“天哪,你那阿龙是个谁啊,我为什么会看上他?是你!一直都是你!你说他劈腿,说我勾引他,拿剪刀要捅他!最后他受不了和你分手,接受不了的也是你!你脑子里整出这些东西,就是想否定你自己的错!明白吗?”

阿晴笑了,“当然了,说谎的都是我。当时你不听我解释,现在当然也不听。你忘了,对不对?真是个好借口,凡是你的错,你就都忘了!”

我感到头晕目眩,身体不受控制。她在说谎,她不想承认,她想让我有负罪感,胡说八道,她在说谎,她在说谎。

我伸手指着她,指着她说谎的脸。“你疯了。”

“我疯了,对,我疯了!你爱相信什么就相信什么,关我屁事!脑子有病的疯子就是这样,你就相信你自己!”

“你还在撒谎,你这个婊子,抢了别人的男朋友,偷了别人的东西……”

阿晴再也忍不住,她一巴掌扇了过来。

我眼前一黑。

“你什么都不如别人!”阿龙朝我大喊。

我一边哭,一边否认。我看见阿晴的影子就在他身后。一个人在辱骂,另一个人在嘲笑。我举起手中的剪刀,像戳破泡泡一样捅穿了阿龙的谎言。他们哈哈大笑,而我头痛欲裂,整个世界变成一片红色……

有什么东西碰到我的额头,让我瞬间惊醒。

原来是那只黑猫。

我伸手把它赶下床,看着它跑出卧室,才发现我昨晚没有关门,连衣服鞋子都没脱。一定是喝多了。我坐起来,感觉脑袋又冰又疼,四肢酸软,好像生了一场大病。我想起来昨天晚上的争吵,一摸脸上,觉得还有点肿痛。

我整理好衣服走出卧室,屋里已经没有别人,老宅恢复了肃静的模样。我没有死心,在客厅、留给阿晴的小卧室和厨房各处都看了看,空无一人。阿晴似乎的确是走了。我向窗外望去,看见昨晚吵架留下的痕迹,心生厌恶。

阿晴就这么走了,最后一晚上我们以吵架告终,跟十年前一模一样。

经此一别,估计不会再见了。也许我们本就是不同世界的人,只是碰巧从一个点出发。我有种心力交瘁的感觉,就想回到卧室,再好好睡一觉……

突然之间,我隐约觉得有哪里不太对。

那只黑猫正坐在客厅的沙发上,透过窗户望着花园。猫,对了。阿晴怎么会自己走了,而把猫留下呢?

我拍拍头,想让因宿醉而迟钝的脑子动起来。我再次检查屋子里的每个房间,确定她的衣服、用品、行李统统不见,唯一留下的就是这只猫。唯一的解释是她人走了,却没把猫带走。

这是什么意思,难道算是个礼物?我来到客厅,摸摸这只黑猫的头。黑猫温顺地没有反抗,一会儿又抬头看窗外,似乎在想主人去了哪。

我第一次仔细观察这只猫:它眼睛漂亮,瘦削又矫健,背上有一块伤痕。它还没名字,阿晴就喊它“猫咪”。我突然想起,如果她把猫留下,是不是意味着她有天还会再来?我觉得眼眶有些湿润。

我下定决心,等她下次来,我一定会好好道歉。

不管她说的是不是真的,那都是十年前的往事,我记忆力这么差,为什么不能把这事也赶紧忘掉?也许她会原谅我,就像她之前无数次地原谅我一样。我坐在客厅发了一会儿呆,想打电话给阿晴,但是犹豫半天还是没有动。

我和猫儿一起等了一整天,阿晴没有再回来。

时间悄无声息地流逝,白天到夜晚,夜晚再到白天。第三天早上,我知道我的生活该继续了。我回归了原来的步调,工作、吃饭、睡觉,只多了一只安静的黑猫。

一个星期之后,我给黑猫买来了一些零食。既然阿晴把这只小动物留给我,我就要好好照顾它。黑猫叼起一根小鱼干,跑到沙发旁的角落安静享用。

我发现它在那里造了个家,把它喜欢的玩具、破布什么的都弄到那儿去了。聪明。看来我以后打扫卫生还得注意这个角落,记得把猫叼过来的垃圾都扔了。我蹲下去瞧了瞧,沙发下面也有些垃圾:纸巾、坚果壳……

以及一个蓝色药瓶。

我哭笑不得。我就有这么愚蠢,宁愿怀疑我最好的朋友,也没想到最可能的情况——一只来到我家的陌生动物把漂亮的塑料瓶当作了自己的收藏。

我欠阿晴一个道歉,不,我欠她很多很多的道歉。但是我要如何道歉呢?一想起我和她最后一次争吵,我就头痛欲裂。

晚上我服下药片,希望这药能救我于水火之中。吃药后我坐在客厅的沙发,等待一天的过去。黑猫还是执着地看着窗外,我看着它,静静地思考。冬夜的月亮给窗外的景色披上一层惨白的颜色。我鼓起勇气,给阿晴打了个电话。

电话关机了。

一定是她到了C市后换了号码。也是,经过了又一次的伤心,想必她对我已经心灰意冷,决定把我从人生中删掉了。

她既然没打算再找我,干脆就换了号码,免得我再找上她。那你把猫留给我干什么?我感到胸中积攒着怨气,对她,对自己。我明白我不应该生气,但就是忍不住。

黑猫用爪子挠了挠透明的玻璃窗,发出喵的一声。看来它很想到房子外面去。

好,你也不想跟我在一起。我从沙发上起身,走到玄关把房门打开。你要是想走就走,没人拦你。

要是你出去玩一会儿就回来,我就继续养你;要是你一走了之,跟你前主人一样,就自生自灭吧。黑猫显然不知道我在跟它赌气,它一溜烟就跑出了前门。

我跟着它出门。天气冷得瘆人,我裹紧外套。奇怪的是,黑猫没有乱跑,而是跑到了小花园,四处嗅嗅,开始用爪子刨地。

它在干嘛?我很疑惑,打开了室外灯。那天晚上之后,我一想起我们吵架的事就头痛,花园里的东西都没收拾。现在一看,现场果然很乱:红酒瓶碎了一半,地上有玻璃渣,桌子和椅子都被推倒了……嗯?为什么会这么乱?

我定定神,试图回想。我记得挨了阿晴一巴掌,之后就是自己在床上醒来。那什么时候我们动手动得这么厉害,把这些都弄倒了?我小心翼翼地走到桌子旁。

黑猫还在努力地刨地。花园里比平时杂草丛生的样子还要乱,好像被人翻过。平时一年不用一次的铁锹躺在地上,我犹豫片刻,拿起铁锹。感觉很奇怪,似乎上次使用铁锹并不是很久之前的事。

我突然头痛。冷冰冰的夜晚,碎掉的酒瓶,倒在地上的桌椅,还有这把铁锹……一眨眼间,回忆闪电般地重现,像在我的脑海里雷霆轰鸣。

我瞬间就被回忆击倒在地,跪坐在花园里。

我的闺蜜失踪了,她留下的黑猫,却引我来到自家的花园内

阿晴在撒谎,我愤怒地喊叫……她给了我一巴掌。我眼前一黑……我怒发如狂,扑向她,想要撕掉她虚伪的嘴脸……尖叫……我抄起酒瓶,沉重的响声……尖锐的玻璃边缘,红色的液体……我不停地喘气,血与酒从手里的酒瓶边滴下。

阿晴最终停止了她满嘴的谎言,而黑猫被吓得跑回房子……恐惧充斥我的内心,我拿起铁锹,把红色行李箱交还给阿晴,让她一起带走……头痛,头痛……我一边费力地挖坑,一边听到阿晴还在说话。

她的声音让我的头痛越来越严重,痛得眼泪直流……

我知道阿晴在哪儿了,她肯定舍不得抛下我,一个人离开。她一直都在。

“这猫就会一直跟着我。”阿晴说,“猫儿记得主人。”这话阿晴说得对,她一向说得对。她的猫没忘记主人,从窗户里一直朝她看呢。

黑夜寒冷、安静、死寂。不远处,黑猫在泥土里已经刨出一个坑,露出了红色行李箱的一角。我听见它发出呜呜的叫声,听起来就像是小孩子的悲鸣。(原标题:《猫会记得主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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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伦坡的《黑猫》大概讲了一个什么故事?

  黑猫
  我要讲述的故事十分荒唐,又十分家常。我并不指望读者相信它。否则我不是疯了么?因为连我自己都不相信这就是我的亲身经历。我没疯,也的确不是在做梦。明天就是我的死期,我要赶在今天把这事说出来,以求灵魂安生。我想马上把这些家常琐事公之于众,只求简洁明了,而不打算妄加评论。这些事让我惊魂难定,备受折磨,最终遭到毁灭。可我不想多作解释。这些事对我来说惟有恐怖,可对很多人来说,却似乎是夸夸其谈罢了。或许后世的某些智者会认为,这都是些不足挂齿的平常事,而那些比我更冷静更有理性的有识之士,则会更加明察秋毫。在这些人心里,我满怀敬畏的叙述,也许只是一连串因果相生的普通事件。
  我从小就性情温良。我软得出奇的心肠,一度成为伙伴们的笑柄。我特别喜欢动物,父母对此也百般纵容,给我弄了很多种宠物。我长时间和它们泡在一起。每喂它们一次、抚摸它们一下,我都快乐得要死。这种癖好与日俱增。长大后,人生的最大乐趣就莫过于此了。对着那些珍爱忠实而有灵性的狗的人,我压根无须多费口舌解说个中欣悦。兽类自我牺牲的无私爱意,总能让惯看人情冷暖的人刻骨铭心。
  我早早地就结了婚。让我高兴的是,妻子和我性情相投。见我喜爱饲养宠物,碰到中意的,她从不会放过任何机会,千方百计也要搞到手。我们养了小鸟、金鱼、野兔、一条好狗,一只小猴子,还有一只猫。
  那猫大得惊人,浑身乌黑,美丽非凡,而且特别有灵性。我妻子骨子里就迷信,一说到那猫的灵性,就绕不开古人对猫的普遍看法——所有的黑猫都是女巫乔装的。我不是在说妻子对此有多当真,我之所以提到这一点,不为别的,只是刚好想起而已。
  那猫名叫普路托,是我最心爱的宠物和玩伴。我包揽下喂它的活儿。在家里,我一抬脚,它就如影随形。即便我要上街,想甩开它也不容易。
  几年来,我和普路托一直这么相交甚欢。几年来,让我羞于承认的是,由于喝酒上了瘾,我也性情大变。我一天比一天喜怒无常,全然不顾别人的感受。我居然容许自己辱骂妻子了!甚至还对她拳打脚踢。我的宠物当然感受到了我的变化。我不理它们也就算了,可我还虐待起它们来。小兔子、小猴子、甚至那只狗,一旦想跟我亲热或碰巧跑到我身边,我都会毫无忌惮地蹂躏一番。然而对普路托,我还很顾念,没忍心下手。可我的病情却日复一日地加重——世上哪种病能比酗酒更可怕啊——那时普路托老了,脾气也有几分乖张了,最终,就连它,也成了我的出气筒。
  一天晚上,我从城里一个常去的地方醉酒而归,我以为普路托故意躲我,于是一把逮住了它。惊骇之下,它在我手上轻轻咬了一口。我顿时恶魔附身一样,怒火中烧,忘乎所以,原本善良的灵魂似乎从躯壳逃逸而出。我酒性大发,一身狠劲。我从背心口袋里掏出折叠刀,打开刀子,攥住那可怜畜生的脖子,蓄意不良地把它的一只眼珠剜了出来。写到这幕该死的暴行,我不禁面红耳赤,一会儿灼热不堪,一会儿瑟瑟发抖。
  睡了一夜,酒醒了。神智恢复后,想到自己犯下的罪行,我的心头半是恐惧,半是悔恨。但这充其量不过是种暧昧无力的感觉。我的灵魂依然不为之所动。我又开始纵饮无度,很快就把那事忘得一干二净。
  当我沉湎酒香时,猫的伤势也在渐渐好转。眼珠被我剜掉的那个眼窝真是可怕,但它看来已不再感到疼痛。它照常在屋子里走来走去,只是我一靠近,就吓得拼命逃窜。这是意料中的反应。我毕竟天良未泯,所以,看到曾经那么爱我的猫这般模样,不由悲从中来。但这股子悲伤马上就化作怒火,到后来,竟然演变为邪念,仿佛正是这股邪念,最终害我一败涂地。哲学上并不重视这种邪念,不过我深信,它是人心的一种原始冲动,是与人类须臾不离的一种基本心力,或者不妨说情绪。正是它,直接决定了人类的性格。谁敢说在明知干不得的情况下,自己干的坏事蠢事没有一箩筐?难道我们不是常常明知那么干犯法,还是全然不顾,飞蛾扑火一样管不住自己?哎呀,我就是受这邪念的左右,活活断送了自己。内心深处那股神秘难测的感觉,散发着惑人的气息,让我烦扰难安,甚至违背本性,为作恶而作恶——我被无形的力量推动着,继续对那只无辜的猫下毒手,最终害它送了命。一天早上,我残忍地用索套勒住猫脖子,把它吊在树枝上。我流着泪吊死了它。我痛悔不已。可我到底还是吊死了它。我明知那猫爱过我,我抓不住它的错;我明知吊死它就犯下了灵魂永难超生的死罪——如果有此可能,那罪恶就连慈悲为怀、让人敬畏的上帝都无法赦免。
  就在我干下那个伤天害理的勾当的晚上,我在睡梦中忽听有人大喊失火,惊醒后发现,床上的幔帐已着了火。整幢房子熊熊燃烧。我们夫妻俩和一个佣人拼死拼活才逃出火海。那场大火烧得真彻底,我在世间的所有财产都被焚烧一空了。从那以后,我万念俱灰。
  我并没脆弱到非得在灾祸和恶行间找出因果关系。我是想把事件的来龙去脉详述一遍,但愿不要遗漏任何环节。失火的次日,我前去凭吊了废墟。四壁崩塌,惟有一道墙还立在残砖断瓦中。那是我房间的一道墙,并不厚,在房子中央。我的床头就是靠在这堵墙上。墙上的灰泥大大阻隔了火势——我认为是新近粉刷的缘故。墙根前挤满了人,很多人似乎急欲发现点什么秘密,不错眼珠地查看着那道墙。忽然,人们连呼“怪事”。我好奇心顿起。凑近一看,天哪,白墙上赫然一个浅浮雕——是只硕大的猫!一只刻得鬼斧神工的猫!猫脖子上还有根索套!
  一看到这幽灵,我怎不以为是活见了鬼?我又惊又怕,转念一想,终是舒了一口气。我记得,那猫是吊在离房屋很近的花园里。火警一起,花园里片刻间就人潮汹涌。一准是谁割断绳子,把猫从树上放了下来,再从敞开的窗子扔进了我的卧室。那人可能是想把我从睡梦中砸醒。不过别的几堵墙倒下来,那可怜的死猫,就被挤压到了新刷的泥灰墙上。石灰、烈火和尸骸释放的氨气交互作用,墙上的浮雕也就赫然在目了。
  我上面细细道来的事实,不能说不惊心动魄,就算良心上不能自圆其说,倒也合情合理吧。但在我心魂深处,更其根深蒂固的,还是我的幻觉。几个月来,猫的幻影总是挥之不去,几个月来,我一直沉浸在说是懊悔又不是懊悔的模糊情绪里。害死了它,我竟然后悔起来。我在经常混迹的下等场所中,到处物色一只和普路托品种一样、外表也多少有些相似的猫,聊慰寸心。
  一天晚上,我坐在一个声名狼藉的酒寮里,正迷糊着呢,视线突然被一只盛放杜松子酒或朗姆酒的大酒桶拽了过去。除了那只桶,屋里的家具寥寥无几。一个黑咕隆咚的家伙,正卧在那只巨桶上养神。我刚才就盯着那桶看了一会儿了,奇怪的是,居然才发现上面坐着那黑东西。我走过去摸了摸,是只块头跟普路托一样大的黑猫。除了一个地方之外,它简直和普路托毫无二致:普路托通体乌黑,没一根白毛;酒桶上的猫,整个胸部几乎都被一块白斑覆盖了。那白斑有些模糊不清。
  有意思的是,我一触摸它,它就迅速站起身,呜呜直叫,还一遍遍蹭我的手。我的关注使它显得很高兴。正是我苦苦寻找的猫。我当场向店主人表示要买下它。不料店主却对猫一无所知,说是以前从没见过它,也就没开价。
  我继续爱抚它。要动身回家时,猫流露出跟我走的样子。我任它跟着,一边走一边俯身拍拍它。猫一到我家,马上乖顺得不得了,片刻工夫就博取了妻的欢心。
  可没过多久,我的心底深处就升起了一股对它的厌恶。真让我始料不及。到底怎么回事?我迷惑了。它显然是喜欢我的。它的喜欢却惹我嫌恶,令我恼火,慢慢地,变成仇恨。我的心里充满苦涩。我开始躲避它。羞愧加之对早先暴行的记忆,使我没动手欺侮它。几个星期过去了,我依然没动它一根寒毛。然而,时间长了,我心里渐渐生出一层说不出的憎恶,一瞄见它可恨的形象,就躲避瘟疫一样,悄然逃开。
  毫无疑问,这畜生招致我厌恶的原因,就是在我带它回家的第二天早晨,看到它和普路托一样,眼珠也被剜掉了一个。可我妻子竟然因而更疼爱它了。我上面说了,我妻子极其慈悲。以前我也这么慈悲。我曾因我的慈悲感受过无比纯正的快乐。
  尽管我对这猫日益嫌憎,它反倒愈加眷恋我了,可以说是寸步不离。这般执著,恐怕您确实难以理解。只要我一坐下,它就自觉地蹲在椅子下,有时跳到我的膝上,百般示好,实在让人生厌;我一站起来走路,它就缠在我两腿间,几乎将我绊倒;再不就用又尖又长的爪子钩住我的衣服,顺势爬上我的胸口。那会子我恨不得一拳把它打死,可却未敢造次,部分原因是,我总在那个时候回忆起上次犯下的罪行,但更主要的——我还是快点承认吧——我是怕极了那家伙。
  这层害怕,倒不是生怕冲动起来,管不住自己而犯罪——唉,我也说不清是不是这样。即使现在身陷死牢,我也简直羞于承认,这猫在我心底激起的惊骇,竟然因脑中幻象的存在而变本加厉。妻子曾不止一次地要我留心看这只猫身上的白斑,我说过了,这怪物跟我杀掉的那只猫惟一的不同,就是这块白斑。想必您还记得,这白斑虽大,原本倒是很模糊的,可随着时光的推移,它明显异于往日,不知不觉间,竟然轮廓分明了。长久以来,我的理性一直拒绝这一点,我宁愿把它当成幻觉。眼下,我一提这家伙就毛骨悚然。我因此而厌恶它,惧怕它。要是有胆量,我早送它上西天了。老天!这家伙居然是个极端恐怖的意象——一个绞刑架!哦!这是多么可悲可怖的刑具!这是正法的刑具,让人饱尝痛楚的刑具,送人命的刑具啊!
  至此,我已是沦落不堪。一只没有思想的畜生,因我轻侮地杀了它的同类,居然给我——一个上帝创造出来的人——带来了这样的灾难。呜呼,我再也不得安宁了。白天,这畜生纠缠不休,片刻都不放过我;夜晚,我时时从说不出有多骇人的噩梦中惊醒,醒来,它正往我脸上喷热气。我无力摆脱这一梦魇的具象。这畜生沉甸甸的肉身,一直压在心头。
  我身负这般煎熬,身上那点残余的温良便丧失殆尽了。意识中,全是见不得天日的邪恶意念。我平素就喜怒无常,而今,脾性越发极端,我开始痛恨所有的人和事。我管束不住自己,时常突发暗火。我完全没了判断力,一味放任自己。哎呀,妻子的日子就不好过了。可她毫无怨言,经常默默忍受我的暴虐。
  穷困所迫,我们只好住在一栋老房子里。一天,为了点家务事,妻子陪我去老房子的地窖。猫尾随我走下陡峭的阶梯,差点绊我个倒栽葱。我气得发疯,抡起了斧头。盛怒之下,我忘了自己曾孩子一样惧怕它,因了那惧怕,我至今没对它下手。此刻我却记不得这些了。我对准这猫一斧砍去。如果斧头像我想的那样落下去,这厮当即就得毙命。谁知,妻子一把攥住了我的胳膊。她这一拦不当紧,我被激怒了,狂暴得热血冲顶。我挣脱她的手,一斧子劈在她的脑壳上。她都没来得及呻吟一声,就当场送了命。
  干完这天理难容的杀人勾当,我立刻就苦苦思索藏匿尸首的事了。我知道,无论白天还是黑夜,要想把尸首搬出去,都有被邻里撞见的危险。种种方案走马灯一样在脑子里穿梭。我一会儿琢磨着剁碎它来个焚尸灭迹,一会儿想着在地窖里挖个洞埋了,再一转念,又思忖干脆扔到院子的井里去,或者像平日装货一样装进箱子,找个搬运工弄出去。后来我灵机一动,突然想出一个自认万全的计策:我决定把尸首砌进地窖的墙壁里。据记载,中世纪的僧侣就是这么把殉道者砌进墙壁的。
  这个地窖派这个用场再合适不过。地窖的墙壁造得不牢,新近又用粗糙的灰泥彻底粉刷了一遍,因地窖潮湿,灰泥还没干燥。巧的是,墙上有个地方,本是虚设的烟囱或壁炉,经填补后,也就跟别处毫无二致了。我确信自己很轻易地就能把这儿挖开,塞进尸首,再把墙原样砌好。保管谁都看不出任何破绽。
  我照这个法子干了起来。我找了根铁棍,一下子就把砖头撬开了。为免尸首倒下,我很仔细地把它靠在里面的夹墙上。接着,没费劲就把墙堵死了。为了防止留下痕迹,我搞到石灰、黄沙和一些毛发,调配出的灰泥跟旧灰泥没什么区别,仔细地涂抹在新砌的砖墙上。粉饰太平之后,我感到很满意。墙壁看上去就跟没动过一样。连散落在地上的垃圾,我都万分谨慎地清扫干净了。我得意地四周打量一遍,心想:“总算没白忙乎。”
  接下来,该揪出那个制造惨祸的家伙了。我已横下心来,坚决要置它于死地。如果它现在出现在我面前,它必死无疑。可在我怒发冲冠的时候,那狡诈的家伙已脚底抹油了。它自然不会往枪口上撞。这蹲伏在我心口上的可恶畜生终于消失了。我如释重负,幸福得无以复加。猫一整夜都没露面。自从它来到我家,这是我睡上的第一个安稳觉。是啊,即使灵魂背负着杀人的重担,我依然睡得很香甜。
  第二天过去了。第三天也过去了。带给我巨大痛苦的猫还是没出现。我这才重新自由呼吸。哈!这怪物吓得逃之夭夭了!眼不见心不烦,我像是进入了极乐世界。杀害妻子的滔天大罪居然只在心头泛起一丝涟漪。警察调查过几次,被我三言两语就打发了,他们甚至还来搜了一次家,当然也没找出任何蛛丝马迹。我于是认为,将来的幸福有了保障。
  不料,在我杀死妻子的第四天,家里开进了一队警察。他们又严密搜查了一番。藏尸的地方隐蔽得超乎想像,我自然一点都不感到慌乱。警官命令我陪他们四处搜查,连旮旯缝隙都没放过。搜到第三遍或是第四遍时,他们终于下了地窖。我连眼皮都没颤动一次,心跳平静得如同睡眠者均匀的呼吸。我从地窖这头走到那头,双臂当胸而抱,简直是来回漫步。警察完全对我放了心,都准备走了。我乐不自禁,为了表示得意,也为了让他们加倍相信我是无罪的,我恨不得马上说些什么,哪怕就一句也行。
  他们刚抬脚跨上台阶,我还是忍不住开了口:“先生们,承蒙你们不再那么怀疑我,在下深感欣慰。祝各位身体健康。还望多多关照。对了,顺便说一句,这地窖非常坚固。”(我越是想说轻松点,越不知道究竟说的是什么)“这地窖可以说建造得太好了。这几堵墙,先生,要走了么?这几堵墙砌得很牢。”说到这里,我故作姿态起来,神经兮兮地抓起一根藤条,冲着藏匿爱妻的砖墙使劲敲打。
  主啊,把我从大恶魔的毒牙下拯救出来吧!敲击的回响尚未归于沉寂,就听得墓穴里传来了回应。是啼哭声。哭声开头还瓮声瓮气,断断续续,像孩子的抽泣。随即迅速变成尖锐的长啸,极为异常,惨绝人寰。这声声哀鸣,半是恐怖,半是得意,惟有地狱里受罪冤魂的惨叫和魔鬼见到遭天罚者的欢呼交相呼应,才有这样的效果。
  我当时的想法说来荒唐。我头脑昏沉,踉跄着走到对面那堵墙边。阶梯上的警察惊惧万状,一时呆若木鸡。过了一会儿,才有十来条粗壮的胳膊挥舞着撞向墙壁。整堵墙全倒了。那具尸首笔直地戳在大家眼前。尸首已腐烂不堪,凝满血块,头顶上,蹲伏着那只骇人的猫,张着血盆大口,独眼里冒着火。原来是它捣的鬼。先诱使我杀了妻子,后用叫声报警,把我送上绞刑架。我竟把这怪物砌进墓墙了!
  (1843年)

闺蜜失踪十年,后来在别人家发现,闺蜜突然消失的真实故事

谁能告诉我一个短篇的民间故事?

中国的四大民间故事是指: 牛郎织女 孟姜女 白蛇传 梁山伯与祝英台
中国四大民间故事一:梁山伯与祝英台
从前有个姓祝的地主,人称祝员外,他的女儿祝英台不仅美丽大方,而且非常的聪明好学。但由于古时候女子不能进学堂读书,祝英台只好日日倚在窗栏上,望着大街上身背着书箱来来往往的读书人,心里羡慕极了!难道女子只能在家里绣花吗?为什么我不能去上学?她突然反问自己:对啊!我为什么就不能上学呢?
想到这儿,祝英台赶紧回到房间,鼓起勇气向父母要求:“爹,娘,我要到杭州去读书。我可以穿男人的衣服,扮成男人的样子,一定不让别人认出来,你们就答应我吧!”祝员外夫妇开始不同意,但经不住英台撒娇哀求,只好答应了。
第二天一清早,天刚蒙蒙亮,祝英台就和丫鬟扮成男装,辞别父母,带着书箱,兴高采烈地出发去杭州了。
到了学堂的第一天,祝英台遇见了一个叫梁山伯的男同学,学问出众,人品也十分优秀。她想:这么好的人,要是能天天在一起,一定会学到很多东西,也一定会很开心的。而梁山伯也觉得与她很投缘,有一种一见如故的感觉。于是,他们常常一起诗呀文呀谈得情投意合,冷呀热呀相互关心体贴,促膝并肩,两小无猜。后来,两人结拜为兄弟,更是时时刻刻,形影不离。
春去秋来,一晃三年过去了,学年期满,该是打点行装、拜别老师、返回家乡的时候了。同窗共烛整三载,祝英台已经深深爱上了她的梁兄,而梁山伯虽不知祝英台是女生,但也对她十分倾慕。他俩恋恋不舍地分了手,回到家后,都日夜思念着对方。几个月后,梁山伯前往祝家拜访,结果令他又惊又喜。原来这时,他见到的祝英台,已不再是那个清秀的小书生,而是一位年轻美貌的大姑娘。再见的那一刻,他们都明白了彼此之间的感情,早已是心心相印。
此后,梁山伯请人到祝家去求亲。可祝员外哪会看得上这穷书生呢,他早已把女儿许配给了有钱人家的少爷马公子。梁山伯顿觉万念俱灰,一病不起,没多久就死去了。
听到梁山伯去世的消息,一直在与父母抗争以反对包办婚姻的祝英台反而突然变得异常镇静。她套上红衣红裙,走进了迎亲的花轿。迎亲的队伍一路敲锣打鼓,好不热闹!路过梁山伯的坟前时,忽然间飞沙走石,花轿不得不停了下来。只见祝英台走出轿来,脱去红装,一身素服,缓缓地走到坟前,跪下来放声大哭,霎时间风雨飘摇,雷声大作,“轰”的一声,坟墓裂开了,祝英台似乎又见到了她的梁兄那温柔的面庞,她微笑着纵身跳了进去。接着又是一声巨响,坟墓合上了。这时风消云散,雨过天晴,各种野花在风中轻柔地摇曳,一对美丽的蝴蝶从坟头飞出来,在阳光下自由地翩翩起舞
中国四大民间故事二:白蛇传
清明时分,西湖岸边花红柳绿,断桥上面游人如梭,真是好一幅春光明媚的美丽画面。突然,从西湖底悄悄升上来两个如花似玉的姑娘,怎么回事?人怎么会从水里升出来呢?原来,她们是两条修炼成了人形的蛇精,虽然如此,但她们并无害人之心,只因羡慕世间的多彩人生,才一个化名叫白素贞,一个化名叫小青,来到西湖边游玩。
偏偏老天爷忽然发起脾气来,霎时间下起了倾盆大雨,白素贞和小青被淋得无处藏身,正发愁呢,突然只觉头顶多了一把伞,转身一看,只见一位温文尔雅、白净秀气的年轻书生撑着伞在为她们遮雨。白素贞和这小书生四目相交,都不约而同地红了红脸,相互产生了爱慕之情。小青看在眼里,忙说:“多谢!请问客官尊姓大名。”那小书生道:“我叫许仙,就住在这断桥边。”白素贞和小青也赶忙作了自我介绍。从此,他们三人常常见面,白素贞和许仙的感情越来越好,过了不久,他们就结为夫妻,并开了一间“保和堂”药店,小日子过得可美了!
由于“保和堂”治好了很多很多疑难病症,而且给穷人看病配药还分文不收,所以药店的生意越来越红火,远近来找白素贞治病的人越来越多,人们将白素贞亲切地称为白娘子。可是,“保和堂”的兴隆、许仙和白娘子的幸福生活却惹恼了一个人,谁呢?那就是金山寺的法海和尚。因为人们的病都被白娘子治好了,到金山寺烧香求菩萨的人就少多了,香火不旺,法海和尚自然就高兴不起来了。这天,他又来到“保和堂”前,看到白娘子正在给人治病,不禁心内妒火中烧,再定睛一瞧,哎呀!原来这白娘子不是凡人,而是条白蛇变的!
法海虽有点小法术,但他的心术却不正。看出了白娘子的身份后,他就整日想拆散许仙白娘子夫妇、搞垮“保和堂”。于是,他偷偷把许仙叫到寺中,对他说:“你娘子是蛇精变的,你快点和她分手吧,不然,她会吃掉你的!”许仙一听,非常气愤,他想:我娘子心地善良,对我的情意比海还深。就算她是蛇精,也不会害我,何况她如今已有了身孕,我怎能离弃她呢!法海见许仙不上他的当,恼羞成怒,便把许仙关在了寺里。
“保和堂”里,白娘子正焦急地等待许仙回来。一天、两天,左等、右等,白娘子心急如焚。终于打听到原来许仙被金山寺的法海和尚给“留”住了,白娘子赶紧带着小青来到金山寺,苦苦哀求,请法海放回许仙。法海见了白娘子,一阵冷笑,说道:“大胆妖蛇,我劝你还是快点离开人间,否则别怪我不客气了!”白娘子见法海拒不放人,无奈,只得拔下头上的金钗,迎风一摇,掀起滔滔大浪,向金山寺直逼过去。法海眼见水漫金山寺,连忙脱下袈裟,变成一道长堤,拦在寺门外。大水涨一尺,长堤就高一尺,大水涨一丈,长堤就高一丈,任凭波浪再大,也漫不过去。再加上白娘子有孕在身,实在斗不过法海,后来,法海使出欺诈的手法,将白娘子收进金钵,压在了雷峰塔下,把许仙和白娘子这对恩爱夫妻活生生地拆散了。
小青逃离金山寺后,数十载深山练功,最终打败了法海,将他逼进了螃蟹腹中,救出了白娘子,从此,她和许仙以及他们的孩子幸福地生活在一起,再也不分离了。
中国四大民间故事三:牛郎织女
牛郎只有一头老牛、一张犁,他每天刚亮就下地耕田,回家后还要自己做饭洗衣,日子过得十分辛苦。谁料有一天,奇迹发生了!牛郎干完活回到家,一进家门,就看见屋子里被打扫得干干净净,衣服被洗得清清爽爽,桌子上还摆着热腾腾、香喷喷的饭菜。牛郎吃惊得瞪大了眼睛,心想:这是怎么回事?神仙下凡了吗?不管了,先吃饭吧。
此后,一连几天,天天如此,牛郎耐不住性子了,他一定要弄个水落石出。这天,牛郎象往常一样,一大早就出了门,其实,他走了几步就转身回来了,没进家门,而是找了个隐蔽的地方躲了起来,偷偷地观察着。果然,没过多久,来了一位美若天仙的姑娘,一进门就忙着收拾屋子、做饭,甭提多勤劳了!牛郎实在忍不住了,站了出来道:“姑娘,请问你为什么要来帮我做家务呢?”那姑娘吃了一惊,脸红了,小声说道:“我叫织女,看你日子过得辛苦,就来帮帮你。”牛郎听得心花怒放,赶忙接着说:“那你就留下来吧,我们同甘共苦,一起用双手建设幸福的生活!”织女红着脸点了点头,他们就此结为夫妻,男耕女织,生活得很美满。
过了几年,他们生了一男一女两个孩子,一家人过得开心极了。一天,突然间天空乌云密布,狂风大作,雷电交加,织女不见了,两个孩子哭个不停,牛郎急得不知如何是好。正着急时,乌云又突然全散了,天气又变得风和日丽,织女也回到了家中,但她的脸上却满是愁云。只见她轻轻地拉住牛郎,又把两个孩子揽入怀中,说道:“其实我不是凡人,而是王母娘娘的外孙女,现在,天宫来人要把我接回去了,你们自己多多保重!”说罢,泪如雨下,腾云而去。
牛郎搂着两个年幼的孩子,欲哭无泪,呆呆地站了半天。不行,我不能让妻子就这样离我而去,我不能让孩子就这样失去母亲,我要去找她,我一定要把织女找回来!这时,那头老牛突然开口了:“别难过!你把我杀了,把我的皮披上,再编两个箩筐装着两个孩子,就可以上天宫去找织女了。”牛郎说什么也不愿意这样对待这个陪伴了自己数十年的伙伴,但拗不过它,又没有别的办法,只得忍着痛、含着泪照它的话去做了。
到了天宫,王母娘娘不愿认牛郎这个人间的外孙女婿,不让织女出来见他,而是找来七个蒙着面、高矮胖瘦一模一样的女子,对牛郎说:“你认吧,认对了就让你们见面。”牛郎一看傻了眼,怀中两个孩子却欢蹦乱跳地奔向自己的妈妈,原来,母子之间的血亲是什么也无法阻隔的!
王母娘娘没办法了,但她还是不甘心织女再回到人间,于是就下令把织女带走。牛郎急了,牵着两个孩子赶紧追上去。他们跑着跑着,累了也不肯停歇,跌倒了再爬起来,眼看着就快追上了,王母娘娘情急之下拔出头上的金簪一划,在他们中间划出了一道宽宽的银河。从此,牛郎和织女只能站在银河的两端,遥遥相望。而到了每年农历的七月初七,回有成千上万的喜鹊飞来,在银河上架起一座长长的鹊桥,让牛郎织女一家再次团聚。
中国四大民间故事四:孟姜女哭长城
秦朝时候,有个善良美丽的女子,名叫孟姜女。一天,她正在自家的院子里做家务,突然发现葡萄架下藏了一个人,吓了她一大跳,正要叫喊,只见那个人连连摆手,恳求道:“别喊别喊,救救我吧!我叫范喜良,是来逃难的。”原来这时秦始皇为了造长城,正到处抓人做劳工,已经饿死、累死了不知多少人!孟姜女把范喜良救了下来,见他知书达理,眉清目秀,对他产生了爱慕之情,而范喜良也喜欢上了孟姜女。他俩儿心心相印,征得了父母的同意后,就准备结为夫妻。
成亲那天,孟家张灯结彩,宾客满堂,一派喜气洋洋的情景。眼看天快黑了,喝喜酒的人也都渐渐散了,新郎新娘正要入洞房,忽然只听见鸡飞狗叫,随后闯进来一队恶狠狠的官兵,不容分说,用铁链一锁,硬把范喜良抓到长城去做工了。好端端的喜事变成了一场空,孟姜女悲愤交加,日夜思念着丈夫。她想:我与其坐在家里干着急,还不如自己到长城去找他。对!就这么办!孟姜女立刻收拾收拾行装,上路了。
一路上,也不知经历了多少风霜雨雪,跋涉过多少险山恶水,孟姜女没有喊过一声苦,没有掉过一滴泪,终于,凭着顽强的毅力,凭着对丈夫深深的爱,她到达了长城。这时的长城已经是由一个个工地组成的一道很长很长的城墙了,孟姜女一个工地一个工地地找过来,却始终不见丈夫的踪影。最后,她鼓起勇气,向一队正要上工的民工询问:“你们这儿有个范喜良吗?”民工说:“有这么个人,新来的。”孟姜女一听,甭提多开心了!她连忙再问:“他在哪儿呢?”民工说:“已经死了,尸首都已经填了城脚了!”
猛地听到这个噩耗,真好似晴天霹雳一般,孟姜女只觉眼前一黑,一阵心酸,大哭起来。整整哭了三天三夜,哭得天昏地暗,连天地都感动了。天越来越阴沉,风越来越猛烈,只听“哗啦”一声,一段长城被哭倒了,露出来的正是范喜良的尸首,孟姜女的眼泪滴在了他血肉模糊的脸上。她终于见到了自己心爱的丈夫,但他却再也看不到她了,因为他已经被残暴的秦始皇害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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