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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对汉人的暴行,清朝在新疆破城而死的汉族官员

发布时间:2023-09-15 00:20来源:奇趣网编辑:QiQu阅读: 当前位置:奇趣网 > 奇闻趣事 > 手机阅读

张献忠多有奇闻异事流传,如:入川屠蜀、江中沉宝、掩旗息鼓等。过去封建统治阶级把张献忠说成是“杀人狂”、“杀人魔王”流毒既广且深,特别在四川留下的恶劣影响更不容忽视。

这天阴雨绵绵,但是,唯独天府广场的人络绎不绝。民间学者郑光路曾说:“在张献忠去世的十几年间,这里曾沦落到寸草不生,甚至,只有猛兽出没的境地。”并且,郑光路向有关人士提供了证明张献忠曾经大肆屠杀四川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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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这大概是一段鲜为人知的历史故事,也是张献忠在成都肆意屠杀的最佳罪证。这些往事随着时间的推移并没有被淡忘,有些人疑问:这些年四川这座城市身上到底发生了什么?到底是谁在四川犯下如此深恶痛绝的罪行?

针对这个问题,学术界一直持有两种观点:第一种是这些年来,人们对张献忠屠杀四川这件事深信不疑,就连鲁迅先生都曾经批判过张献忠的肆意屠杀行为。第二种观点则是在清朝初期,是清军大规模的屠杀,最终,清政府为了掩盖这一事件的真相,随意篡改历史,把这莫须有的罪名强行的推到了张献忠的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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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这些论述的证明在于:

“清军在一六六四年宣布张献忠被流箭击中身亡,接着,四川被清军收复。但是,在其后的十几年里,重庆才被清军攻陷,这十几年间,清政府的军队到底在和谁拼死搏斗?”

所以,学者们都是这么推论的:

“张献忠残余的一些手下和四川当地百姓一起和清军一直在作战,清军在这十几年里,在四川进行了大肆的屠杀。并且,一份出自当年清军的通告正式的佐证了这一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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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在郑光路的谈论中我们不难看出张献忠是一个嗜酒好色、滥杀无辜的皇帝,自他建国以来,给四川造成了极大的破坏。在《蜀难叙略》一书中,作者对当时情况进行了描述:城中荒无人烟,随处可见是草木和野生动物。张献忠整天沉迷于美色,不务正业,不谋发展导致成都的经济滞后。

但是,作为皇帝的张献忠欲望十分强大,加上邻国对自己的威胁,所以,只有从百姓身上不断的压榨和掠夺才能满足自己的欲望和军队的补给。也可以说是百姓的不满促使了最后张献忠残忍的将他们统统杀害了,此举也间接的导致了大西国的衰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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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从历史上,还是民间流传,或者是后来的各种资料,又或者是曾经的传教士,看到张献忠在万里桥屠杀四川百姓时毫无怜悯之心,还痛骂百姓私通外敌。即刻下令动刑,无辜百姓男女被杀,万里桥血流成河。这一切的暴行都证实了张献忠生性凶残,屠杀百姓的行为是肯定存在的。

也可以说,像张献忠这样的大魔王,基本上几百年才会出这么一个。谷应泰曾说:“献忠无他技巧,止以阴谋多智,暴豪嗜杀,可乘之敝,正自不少耳。”吕思勉也曾说过:“献忠系粗才,一味好杀,自成则颇有大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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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世来了,人心坏了,秩序没了,其实,乱世最恐怖的就是人心也跟着乱了,野心家们的肆意和百姓的无奈。

所谓,父辈赢来荣耀与豪情,得来的全是后辈的放肆与粗疏。例如:梁太祖朱温弑杀唐绍宗,朱温的晚年更是不堪,连嫁出去的妇人都不放过,最后,被自己的亲生儿子所弑。人心变了,空有重刑而没有威慑力有什么意义呢。

封建制度之下,其本性质就是剥削与被剥削,在这信息不完整、交通不便和政治条件不成熟的环境下,谁还会在乎宗族、礼法、荣耀?谁都不会去考虑这些,又或者,人死后谁还会去在乎死后会有什么价值,死后对社会有什么影响?人死后进入虚无缥缈的空间,哪管他人会如何看自己。所以,在这样的环境下,人心变了,变的不只是张献忠一个人,而是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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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们不能把所有的错归结到一个人的身上。可是,张献忠对无辜百姓如此残忍,那么,为什么还会有人臣服于他?像张献忠这样的出身,没有什么比活着更重要,也许,屠杀四川也只是我们看到的一个小方面,“我亦不知命在何时,生在乱世有什么比活着更重要呢?”

秦始皇赢政,他实现了大一统,开创了帝制,他好大喜功,不体恤民情和滥用劳动力,四处征战,想要满足自己的欲望修建各种建筑。令人印象深刻的就是修筑世界闻名的长城,使用了百万的劳动人口,具体又累死多少工人我们无法得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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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为什么像秦始皇这样的人物,还是有很多人忠于他?因为他有过人之处,在历史上有着重大意义的决策,对大统一更是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即使有过,但是,功大于过,同样,张献忠这样的人物,也有着过人之处,只是后来被世人一直以残暴为由,来评价这位曾经带领部下征战无数、丰功伟绩的皇帝。

可以说,在当时环境下,谁又能保证自己做的每一步决策都是正确的,即使是在三国时期奸诈、狡猾的曹操也会有被算计的一天。不管是反派人物还是正派人物,他们也是有功于过,毕竟,每个人都不能做到十全十美。反派人物教会我们如何看待这个世界最黑暗的部分,英雄人物则教会我们遇到任何事都要勇敢面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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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生在太平盛世,我们又有什么资格去评价他们的功与过?

参考资料:

『《蜀难叙略》、《明史》、《圣教入川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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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上的金国如何残暴

以大汉族主义为出发点的历史宣传中,金国都是作为一种反面形象出现的,一说到金国,就是侵略者们如何如何凶狠残暴地烧杀抢掠,而一说道宋国就是忠臣义士们如何如何悲愤激昂,将士们如何如何英勇抗敌,老百姓如何如何同仇敌忾,除了秦桧是坏蛋以外,宋国总是以正面形象出现的。当然我们以前被这些鞑子打得很惨,这么说来也确实很解气,而且也不能否认女真人在刚兴起的时候是有一些侵略行为的,但是我还是有些不同的看法。
首先,我相信人性的普遍性,汉人是人,女真人也是人,是人就没有什么太大的区别,哪里的人都有好有坏,是不是。女真人要搞侵略,要烧杀抢掠,汉人也一样的要搞侵略,要烧杀抢掠。
举一个典型的例子吧,岳飞是被人们认为非常仁义爱民的将军,他的岳家军号称是军纪严明,从不烧杀抢掠,在他的传记中还特别把这一点列出来作为他有别于其他人的美德。我们知道古时候特别是靖康之乱那种动乱的年代,军队抢劫老百姓是家常便饭的事情,而且朝廷供给不力,军队的粮饷常常短缺,抢劫老百姓就成了一种补给军饷的手段,能够做到像岳飞这样不害民是很不简单的了,但是就是这个岳飞,这个被认为是最能为“人民利益”着想的岳飞,据陈亮的《中兴遗传》记载,他在从军初期,还是任编外将校的时候,因为所带领的军队缺粮,他居然也准备去抢劫,后来有人劝说他,给他想了想办法,他才没有这么做。这里并没有直接说他抢劫,但是他作为部队指挥员,都在计划这么干,他手下的兵士平时在他没注意的时候不用说是常常这么干的了。《三朝北盟汇编》也记载:岳飞部将韩顺夫攻讨曹成时“辄扎营解甲,以所掳妇人佐酒”,结果大意之下吃了败仗,岳飞大怒之下“尽诛其亲随兵”。
而其他那些宋军将领抢劫百姓那都是家常便饭的那。不仅宋朝时是这样,明亡时明军(还有“农民起义军”)军纪败坏,据说烧杀抢劫比清兵还要厉害,抗日战争时“国军”抢劫起来也不输于日军,当然抗日战争这种情况又另当别论了,毕竟我们跟他们不是“一家人”,我们抢得,他们可抢不得。
不过这至少说明了那时候这些“抗金将士”他们可不是为了什么“民族利益”,只是为了保皇帝而战,为皇帝卖命可以,没饭吃了没钱没女人就去抢老百姓嘛,金兵烧杀抢掠那是抢别人,宋军抢劫那是抢自己同胞,他们这些“爱国将士”怎么能够这么干呢?至于那个岳飞,我想可能正是因为他这方面做得还比较好,所以很多年后老百姓还记得他,觉得他多少还有点良心,是为了“人民的利益”,所以封给他个“民族英雄”的称号,而其他那些将领也就不值得提起了。
至于说到侵略,不错,金兵占领中原当然是侵略,不过汉人呢?黄河流域这一片是汉族的发祥地,被人占了当然是很不痛快的事情,但是汉人最初的地盘也就是这么一块,后来那些广大的疆域,显然不会是某天突然心血来潮把界碑往外随便移了几百几千公里就自然而然得来了,还不是从别人手里抢来的。
而说到民族性,我想这个问题应该一分为二地来看待,北方游牧民族有粗野暴虐的一面,也有纯朴宽厚的一面。说到残忍,似乎汉族的残忍并不输与世界上任何民族,很多匪夷所思的酷刑例如凌迟剥皮什么得,都是汉人发明出来的吧。而且这些残忍的手段往往专门用于自己人身上,如汉族人心目中最大的两个“民族英雄”岳飞和袁崇焕就是被自己人用这种手段干掉的(岳飞据说是受剥皮之刑然后被绞死的)。我第一次听到这些的时候,心里像在流血,是什么样的仇恨能够使得这个民族的人对自己本族的优秀分子使用这样毒辣的手段。那些最以残暴著称的蒙古人,也只是简单地把人杀掉了事,但是汉人似乎是让你简单地死掉就算是对你仁慈。
读到史书上记载的那些被称为“蛮夷”的匈奴人的事迹时,我觉得似乎他们还更可爱一些,似乎他们最大的恶行也就是在边境上进行一些抢劫,抢劫时难免就要杀人,其他好像就没什么了,对抓到的俘虏好像也没有什么太残酷地虐待,张骞这个间谍被匈奴人抓到以后,要是按汉人的德性,早就被砍掉脑袋了,但是匈奴人只是骂了他一顿,责问他为什么你们汉人这么不守信义,还给他讨了老婆,生了儿子,真是的,共产党优待俘虏也没有这么优待过啊。这家伙第二次又被抓到时,匈奴人还是没有杀他,所以他还能够活着把情报带回去然后回头来攻打匈奴,不然我们也不知道历史上还有这么一个人。苏武据说是受了很大的虐待,不过也就是匈奴人把他赶到了一个远一点的地方,还怕他饿死了,还给他提供牛羊放牧,这要是换了汉人,为了让对方低头,什么拷打折磨的手段都用上了。还有李广那个孙子李陵,跑到匈奴去以后,匈奴人很敬重他,单于还把女儿都嫁给他了,汉人未必有此胸怀。而同时期的汉人却经常干那种杀害俘虏的事情。比如说李广就曾经杀掉了几百个被诱降的羌人,以至于有人说他运气不好升不了官就是因为遭了报应。
汉人除了残忍,狡诈以外,最大的毛病大概就是这不守信用了,少数民族的人往往都觉得汉人特虚伪,好吹牛,不守信用,出尔反尔,而游牧民族似乎很看重人的信用,所以难以产生对汉人的尊重。
北宋建国的时候,契丹(辽)已经建立五十多年了,远在北宋还未建国的五代时期,后晋石敬塘(这人是个汉化了的沙陀人,但是契丹人是把他当做汉人看待的,后世的汉人政权也是把他当做汉人看待的,称他为“民族败类”),为了争夺帝位,请求契丹派兵支援,契丹人就提出条件说,要派兵可以,但是要求割让“幽云十六州”作为交换,应该说这个要求也不能算过分,毕竟我帮你打仗是要付出生命作代价的,当然要求得到补偿,而当时契丹人居住的地方都很荒凉,“幽云十六州”这一带地方又是很重要的战略要地,契丹人出于与中原民族争夺资源及安全的考虑一直很想得到这个地方。结果石敬塘就把这个地方割让给了契丹辽国,而他也因为这件事情一直被后世的汉人唾骂。如果说这个事情要怪谁的话,那也只能怪石敬塘一个人,是他自己不争气,契丹人又不是用武力强占的这个地方,也没有强迫他,双方是在平等的基础上订立的协议,协议一旦签订就应该遵守,契丹人是把这个协议看作是他们与汉人之间的盟约,毕竟石敬塘的后晋当时就是中原汉人政权的唯一合法代表。
但是后继的其他汉人政权尤其是北宋政权却对“幽云十六州”被割让出去很不服气,特别是北宋,在建立初期就数次“北伐”(实质就是侵略,以大汉族主义为出发点的历史宣传总是把汉人政权对北方游牧民族的进攻美其名曰“北伐”,而北方少数民族的南下则毫无疑问就是“侵略”,应该说这是一种故意歪曲历史事实的提法),很有点“坚决不承认历代反动政权签订的卖国条约”的味道。结果面对契丹辽国强大的军事优势,每次都被打得大败而归,最后在澶渊之盟后,两国之间终于实现了一个较长时期的和平。
应该说,北宋政权想要收回“幽云十六州”也是可以理解的,毕竟这个地方的战略意义十分重大,失去了这个地方就失去了中原对北方的一个重大屏障。但是辽国却对北宋政权二话不说动手就打这种不讲理的做法感到不可理解,这个地方又不是我用武力强占的,是跟你们汉人签订有协议的,怎么能够出尔反尔呢?既然已经签订协议割让给我了,那就已经是我们的领土了,你们要抢回去那就是侵略。北方游牧民族是很看重信用的,及对盟约的遵守。
试想,如果我们今天要出兵去收回被前朝割让给俄罗斯等国的那些领土,国际上会不会认为我们是侵略?
而整个北宋期间,除了澶渊之盟那一次,契丹辽国有较大的侵略行为之外,其他几次较大的冲突反倒是北宋朝主动侵略辽国,而后世以大汉族主义为出发点的历史宣传却总是把辽国丑化为“侵略者”,把北宋国美化为“保家卫国”。这是一种故意歪曲历史的做法。
在辽宋两国订立盟约之后,两国之间实现了较长时间的和平,面对辽国强大的军事优势,北宋国也没有力量再对辽国进行侵略了,而辽国虽然拥有较北宋强大的军事力量,却一直遵守盟约,没有再对北宋发动进攻了。
但是北宋仍然对没能用武力夺回“幽云十六州”而感到耿耿于怀。一百年的和平局面之后,女真金开始崛起,在北方与契丹辽国不断发生冲突,宋朝似乎觉得有机可乘,于是背信弃义地去跟女真金密约联合攻打辽国,辽国对宋朝这种乘人之危的做法感到很惊讶,派人去责问宋国说“我们两国已经是一百多年的盟友了,为什么你们要做这种不守信义的事情呢?如果你们贪图眼前小利,背信弃义去结交豺狼,将来只会带来无穷祸患”。但是利令智昏的宋国仍然不自量力顽固地对辽国发起侵略,辽国军民对宋国的不义感到愤恨,奋起还击,结果赢弱的宋军几次进攻都被打得惨败而归。
后来在女真金强大的军事打击下,辽国灭亡了,残存的人马逃往遥远的西北(即后来的西辽),宋朝于是派人去向金国讨要事前曾经许诺的“幽云十六州”等地盘,但是金国责备宋国并没有能够完成事前约定的军事任务,既没有攻下城池,也没有能实现在预定地点与金国会师的任务,按约定是不能够再有多余的索求了。但是宋国仍然厚着脸皮地一再讨要,于是金国终于同意让出六个州的战利品给宋国,但是从这时起金国就开始开始对宋国的见利忘义感到厌恶了。
这时候,宋国又犯了一个不可饶恕的错误,宋金两国本来有约定,双方都不得私自接受辽国的叛将,但是利欲熏心的宋国为贪图小利,私下接受了辽将张觉以平州作为献礼的归降,金国知道后大为愤怒,发兵攻打宋国,宋国为了平息金国的愤怒,于是又反过来将张觉杀害,将人头献给金国,宋军中本来有很多辽国的降将,他们都是汉化的契丹人,很多人还是汉人,他们宁愿投降宋朝也不愿意投降金国,但是宋国杀害张觉这种出尔反尔背信弃义的行为让这些辽国降宋的将士们感到寒心,事情到了这一步,宋国已经完全失去人心了。当金国的攻势到来时,这些原本降宋不降金的辽国将士们都纷纷倒戈,其中著名的就有郭药师等,这个人后来成为金国的重要将领

清朝对汉人的暴行,清朝在新疆破城而死的汉族官员

请大家帮我想一个历史人物(高悬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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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甘寂寞 赴秦施才
  李斯生于战国末年,是楚国上蔡(今河南上蔡县西南)人,年轻时做过掌管文书的小吏。司马迁在《史记·李斯列传》中记载了这样一件事:有一次,他在厕所见到老鼠吃人粪,一见到人和狗,老鼠就被吓跑了。后来,他在仓库里看到老鼠很自在的偷吃粮食,也没有人去管。于是,他发出了这样的感慨:“人之贤不肖,譬如鼠矣,在所自处耳!”这就是说,一个人要想在社会上出人头地,就应该象在粮库里偷吃粮食的老鼠,才能为所欲为,尽情享受。可以看出,在战国时期人人争名逐利的情况下,李斯也是不甘寂寞,想干出一番事业来。为了达到飞黄腾达的目的,李斯辞去小吏,到齐国求学,拜荀卿为师。荀卿是当时著名的儒学大师,他是打着孔子的旗号讲学的,但是,他不像孟子那样墨守成规,而是从当时的政治形势出发,对孔子的儒学进行了发挥和改造,因而很适合新兴地主阶级的需要。荀子的思想很接近法家的主张,也是研究如何治理国家的学问,即所谓的“帝王之术”。李斯学完之后,反复思考应该到哪个地方才能显露才干,得到荣华富贵呢?经过对各国情况的分析和比较,他认为楚王无所作为,其它各国也在走下坡路,决定到秦国去。
  临行之前,荀卿问李斯为什么要到秦国去,李斯回答说:“干事业都有一个时机问题,现在各国都在争雄,这正是立功成名的好机会。秦国雄心勃勃,想奋力一统天下,到那里可以大干一场。人生在世,卑贱是最大的耻辱,穷困是莫大的悲哀。一个人总处于卑贱穷困的地位,那是会令人讥笑的。不爱名利,无所作为,并不是读书人的想法。所以,我要到秦国去。”李斯告别了老师,到秦国去实现自己的愿望了。
  书谏逐客 妒杀韩非
  李斯到了秦国以后,很快就得到秦相吕不韦的器重,当上了秦国的小官,有了接近秦王的机会。一次,他对秦王说:凡是干成事业的人,都必须要抓住时机。过去秦穆公时虽然很强,但未能完成统一大业,原因是时机还不成熟。自秦孝公以来,周天子力量衰落下来,各诸侯国之间连年战争,秦国才乘机强大起来。现在秦国力量强大,大王贤德,消灭六国如同扫除灶上的灰尘那样容易,现在是完成帝业,统一天下的最好时机,千万不能错过。李斯的见解是正确的,得到了秦王的赏识,因而被提拔为长吏。李斯劝秦王派人持金玉去各国收买、贿赂,离间六国的君臣,果然也收到了效果,他又被封为客卿。
  正当秦王下决心统一六国的时候,韩国怕被秦国灭掉,派水工郑国到秦鼓动修建水渠,目的是想削弱秦国的人力和物力,牵制秦的东进。后来,郑国修渠的目的暴露了。这时,东方各国也纷纷派间谍来到秦国做宾客,群臣对外来的客卿议论很大,对秦王说:“各国来秦国的人,大抵是为了他们自己国家的利益来秦国做破坏工作的,请大王下令驱逐一切来客。”秦王下了逐客令,李斯也在被逐之列。
  李斯给秦王写了一封信,劝秦王不要逐客,这就是有名的《谏逐客书》。他说:“我听说群臣议论逐客,这是错误的。从前秦穆公求贤人,从西方的戎请来由余,从东方的楚国请来百里奚,从宋国迎来蹇叔,任用从晋国来的丕豹、公孙支。秦穆公任用了这五个人,兼并了二十国,称霸西戎。秦孝公重用商鞅,实行新法,移风易俗,国家富强,打败楚、魏,扩地千里,秦国强大起来。秦惠王用张仪的计谋,拆散了六国的合纵抗秦,迫使各国服从秦国。秦昭王得到范雎,削弱贵戚力量,加强了王权,蚕食诸侯,秦成帝业。这四代王都是由于任用客卿,对秦国才做出了贡献。客卿有什么对不起秦国的呢?如果这四位君王也下令逐客,只会使国家没有富利之实,秦国也没有强大之名。”
  李斯还说,秦王的珍珠、宝玉都不产于秦国,美女、好马、财宝也都是来自东方各国。如果只是秦国有的东西才要的话,那么许多好东西也就没有了。李斯还在信中反问:为什么这些东西可用而客就要逐,看起来大王只是看重了一些东西,而对人才却不能重用,其结果是加强了各国的力量,却不利于秦国的统一大业。李斯的这封上书,不仅情词恳切,而且确实反映了秦国历史和现状的实际情况,代表了当时有识之士的见解。因此,这篇《谏逐客书》成为历史名作。
  秦王明辨是非,果断地采纳了李斯的建议,立即取消了逐客令,李斯仍然受到重用,被封为廷尉。
  这时,即将被杀的郑国也向秦王进言:韩国让秦国大兴水利建设工程,当初的目的是消耗秦国实力,但水渠修成之后,对秦国也是有利的。尽管兴修水利,减轻了秦国对东方各国的压力,让韩国多存在几年,但修好渠却“为秦建万代之功”。秦王觉得郑国的话有道理,决定不杀郑国,让他继续领导修完水渠,这就是后来闻名于史的郑国渠,它对发展繁荣秦国的经济,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经过这一次反复,秦国仍旧坚持招揽和重用外来客卿的传统,这些外来的客卿在秦国统一中国的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取消逐客令不久,魏国大梁人尉缭也来到了秦国。当时的形势是,秦王已经除掉内部的反对派吕不韦等,大权进一步集中,积极向外扩张,东方各国都个个自危。尉缭向秦王建议说:当前,以秦国的力量消灭东方各国是毫无问题的。但是,如果各个诸侯国联合起来,合纵抗秦,结果就很难说了。因此,不要吝惜财物,向各国掌权的“豪臣”行贿,破坏他们的联合,只用三十万金,就可以达到兼并各个诸侯国的目的。秦王采纳了尉缭的计谋,在同各国进行斗争的过程中,不少次是用此策而取得胜利的。当然,秦国的反间计是以武力为后盾的,正如李斯所讲:“不肯者,利剑刺之”。
  秦国坚持接纳、使用客卿的政策,对其经济、政治、军事、文化的迅速发展,都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如秦始皇时代的客卿就有:王崎、茅焦、尉缭、王翦、李斯、王贲、李信、王离、蒙恬等。李斯的《谏逐客书》,对秦网罗天下人才是有功绩的。
  正当李斯步步高升的时候,秦王却十分喜爱韩非的才华。韩非和李斯是同学,他继承了荀子的学说,并在此基础上,把慎到的“势”,商鞅的“法”,申不害的“术”结合起来,并加以丰富和发展,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君主专制理论。韩非是战国末期的一位大思想家,学问比李斯大得多。韩非因说话口吃,不善辩说,但善于著述。韩非回到韩国以后,看到韩国太弱,多次上书献策,但都未能被采纳。于是,韩非发愤著书,先后写出《孤愤》、《五蠹》(音妒)、《说难》等。他的书传到秦国,由于讲的都是“尊主安国”的理论,秦王非常赞赏韩非的才华,并说:“我要是能见到此人,和他交往,死而无恨。”不久,因秦国攻韩,韩王不得不起用韩非,并派他出使秦国。秦王很喜欢韩非,但还没有决定是否留用。李斯知道韩非的本事比自己大,害怕秦王重用他,对自己的前途不利,就向秦王讲韩非的坏话。他说:“韩非是韩王的同族,大王要消灭各国,韩非爱韩不爱秦,这是人之常情。如果大王决定不用韩非,把他放走,对我们不利,不如把他杀掉。”秦王轻信李斯的话,把韩非抓起来。根据秦国法令的规定,狱中的囚犯无权上书申辩。韩非到秦国以后,又得罪了姚贾。姚贾为秦国立过功,深得秦王的重用,被任命为上卿。韩非却向秦王说,姚贾出身不高贵,当过大盗,在赵国做官时被赶跑了,认为用这样的人是很不应该的,使得秦王很扫兴。事后秦王又向姚贾问起韩非,姚贯当然不会讲韩非的好话。在李斯和姚贾的串通下,韩非没有办法,只好吃了李斯送来的毒药,自杀而死。从此以后,李斯没有对手,更可以施展自己的才能,为秦王统一六国出谋划策了。郡县制与焚书秦王政二十六年(前221年),秦王结束了长期分裂的割据局面,统一了中国,建立了一个东到大海,南达岭南,西至甘青高原,北至今内蒙古、辽东的空前的封建大一统国家。秦王,这时已称为秦始皇了。为了巩固这个封建统一的国家,李斯也是做了一定贡献的。
  (另有一说,李斯一直想将韩非留在秦国,等秦灭韩之后再为秦国所用。但由于韩非之书《韩非子》对于帝王之术、统治之术的分析过于透彻,导致秦王嬴政对其才华感到恐惧,加上韩非的三条不利于秦国发展的建议、姚贾的陷害,使秦王嬴政将韩非下狱拷打。李斯实心欲救韩非,曾帮韩非呈韩非绝笔之作《初见秦》于秦王嬴政,无奈秦王嬴政铁心欲除韩非。后秦王嬴政以韩非书中《八经》之三中除“阴奸”之术施于韩非:令李斯去处理韩非一案(结合之前所言即让李斯杀死韩非),嫁祸于李斯,从而不背骂名。李斯无奈,只得从命而下毒于韩非饮食,使韩非暴毙而亡。)
  力驳分封 定制颁法
  秦统一以后,丞相王绾首先提出全国地方太大,难以管理,要求象周代那样,封秦始皇诸子为王。秦始皇召开群臣会议讨论,群臣都赞同王绾的意见,只有李斯提出不同的意见。他说:周文王、周武王封的子弟很多,后来一个个都疏远了,互相视为仇敌,经常发生战争,周天子也不能禁止。现在天下一统,应实行郡县,天下才得以安宁。秦始皇也认为,天下已经统一了,再立许多国,不利于统一,安宁也没有保障,所以支持李斯的意见。于是,他把全国分为三十六郡,郡以下为县。郡县制比之分封制是一个进步,有利于国家的统一。
  秦始皇三十四年(前213年),群臣聚集在咸阳宫称颂秦始皇时,博士淳于越很不知趣,向秦始皇说:殷周之所以存在千年,是因为它把天下分封给子弟和功臣。现在天下如此之大,宗室子弟没有封地,和百姓一样,万一发生了田常、六卿之变,又有谁来相救呢?凡是不以古为师而天下能长久的,没有听说过。淳于越是以儒家的立场来看待秦朝的政治,同秦始皇的思想和行动是格格不入的,使得秦始皇大为不满,把淳于越交给丞相李斯处理。李斯不赞同淳于越的看法,他向秦始皇阐述了自己的观点。他认为:由于时代的变化,五帝三代的治国办法也不同。三代时期的做法,也并不值得效法。那时候诸侯并列,互相争夺,现在天下统一,情况完全不同,不必效法古代。现在的一些儒生总讲古代如何如何好,这是以古非今,搅乱民心。对于造谣惑众,不利于统一天下的言行必须禁止,否则将会影响政局的稳定,有损于皇帝的权威。最后,他又把这一切都归罪为读书的缘故,建议秦始皇下令焚书。
  按照李斯制定的法令,那是相当残苛的。凡是秦记以外的史书,不是博士(指掌管古今文史典籍的官)所藏的诗、书、百家语都要烧掉,只准留下医药、卜筮、种树之书。此后,如果有敢再谈论诗书者“弃市”(指在闹市区执行死刑,并将尸体暴露街头,称为弃市);“以古非今者族,(指一人有罪,父母兄弟妻子皆受刑,称为族)”;官吏如果知道而不检举者,与之同罪;令下后三十日仍不烧者,黥(意为用刀刺刻额颊等处)再潦上墨为“城旦”(一种刑罚,输边筑长城四年)。有想学习法令的,要以吏为师。
  这次焚书的原因,是由于讨论是否分封的问题而引起的,无论是主张分封还是反对分封的大臣,都是为了秦始皇长久统治打算卜他们并无根本利益上的对立。李斯借题发挥,最后竟造成焚书的结局,也不是没有缘由的。
  秦国自商鞅变法以来,一直是以法家理论作为治国的指导思想。秦始皇统一天下之后,也是以法家治国的。在他当皇帝的九年中,主要精力是用在建立中央专制政权,划定全国疆域,统一文字度量衡,修筑长城等,对文化思想方面很少注意。淳于越以儒家思想为秦始皇出谋划策,是不利于秦的中央集权统治的。因此,善于领会秦始皇意图的李斯,为了打击儒家势力,巩固统一政权,提出了上述焚书的主张,得到了秦始皇的同意和批准。于是,秦始皇下令焚书,先秦许多文献古籍都被烧掉了,使中国文化遭到了巨大的损失。
  在焚书的第二年,即秦始皇三十五年(公元前212年),两个术士暗地里诽谤秦始皇,并亡命而去。秦始皇得知此事,大怒,派御史调查,审理下来,有四百六十余人因此被坑杀。这就是历史上的“坑儒”事件。虽然后世称此事为“坑儒”,但其实被坑杀的是术士,与儒生无关。司马迁在《史记·儒林列传》中已有明言:“及至秦之季世,焚诗书,坑术士。”可见,根本就没儒生什么事。但自东晋年间,梅颐献《古文尚书》,附有孔安国所作的《尚书序》,其中有云:“及秦始皇灭先代典籍,焚书坑儒,天下学士,逃难解散。我先人用藏其家书于屋壁。”这时,坑术士第一次被变性为坑儒。后来,随着《古文尚书》被定为官书,坑儒的说法于是沿袭下来,遂成定论。对于梅颐所献的《古文尚书》及孔安国所作《尚书序》,前人多有辨疑,到了清代,其伪书的身份已成盖棺定论。伪造者将坑术士改为坑儒,其实也只是为了引出下句“我先人用藏其家书于屋壁”,从而表示《古文尚书》其来有自。考其最初用意,大概也只是欲售其伪,并无心向嬴政泼脏水。后世却据此将坑儒判为铁案,想必是大大出乎其意料之外的了。
  (文献古籍在秦朝廷中都有存本,至于被烧毁,那应该感谢项羽的那把火,而不要一味的怪李斯。)
  二世帮凶 腰斩灭族
  由于秦始皇的赏识,李斯不仅官运亨通,他的子女也都跟着沾光。李斯的长子李由做三川郡守,掌握了一定的军政大权,其他子女也都与帝室结了婚姻关系。有一次,李由回到咸阳,李斯摆设家宴,百官都来赴宴祝酒。在这种热烈的酒席上,李斯想起了他的老师荀卿告诫他的“物忌太盛”这句话,感慨地说:“我是个平民百姓,今天却做了丞相,可以说是富贵到了极点。但是,物盛则衰,我还不知道将来会有什么样的结局呢,由此可见,李斯并没有完全陶醉于高官厚禄之中,他对现实的认识还是比较清醒的。
  秦朝建立以后,由于秦始皇对广大人民实行残暴的统治,各地人民群众的反抗从来没有停止过。除了武装斗争形式外,广大人民还以歌谣的形式咒骂秦始皇,如说:“阿房阿房,亡始皇”等。人民群众的不满和反抗,使地主阶级也很担心。因此,秦始皇在统一后的十余年间,先后进行了五次远途巡行。其目的就是到各地耀武扬威,加强对全国的控制。
  尽管秦始皇到各处巡行,残酷镇压人民群众,然而反抗还是不断发生,如有人拦截皇家使者,有人公开咒骂秦始皇:“今年祖龙(秦始皇)死。”所以,在秦始皇三十七年(前210年),秦始皇决定第五次巡行。
  这一次巡行,丞相李斯和秦始皇宠爱的小儿子胡亥等一同前往。巡行的路线是:从咸阳出发,出武关,沿丹水、汉水流域到云梦,再沿长江东下直至会稽(今浙江绍兴市南)。登会稽山,祭大禹,并刻石留念。在北归之时,秦始皇得了重病,不久死在沙丘(今河北钜鹿县东南)。
  秦始皇死后,李斯怕引起天下大乱,每日照常令人送水送饭,不让外人知道死讯,按照惯例,应由秦始皇长子扶苏继位。扶苏思想倾向于儒家,不同意秦始皇的焚书坑儒,当面提过意见,惹得秦始皇生气,把他派到西北大将蒙恬那里。这时,宦官赵高也正在进行阴谋活动,他曾是胡亥的老师,极力想让胡亥称帝,他就可以大权在握了。唯一需要注意拉拢的是李斯,所以他就想方设法争取拳斯也同意胡亥上台。赵高口才极好,善于雄辩,与李斯有这样的一段对话。
  赵高说:“皇帝临死前,曾召扶苏参加葬礼的这封信,没等送出去,皇帝就死了,这封信没有人知道,现在胡亥手里。决定由谁来继位;全由胡亥和我来决定丁,你认为如何?”这是探听的口气。
  李斯说:“这是亡国的言论,不是人臣应该议论的。”反映出李斯对赵高的不满。但赵高早就对李斯的为人了如指掌,他让李斯和蒙恬进行对比,李斯自觉不如蒙恬。于是,赵高乘机又说:扶苏刚毅面勇敢善战,他继位后必将任用蒙恬为丞相,这话很能抓住李斯当时的心情。赵高接着又威胁说,现在天下实际上掌握在胡亥和他的手里,扶苏、蒙恬、李斯的命运也全都攥在我们的手里。李斯见形势不妙,就只好听从赵高的调遣了。胡亥、赵高将秦始皇召扶苏来咸阳送葬的书信,改为斥责扶苏“无尺寸之功”、“不孝”的信,令他自杀;同时责备蒙恬“不忠”,也令他自杀。结果扶苏乖乖地自杀了,蒙恬不肯自杀,后被囚禁,还是服毒而死。
  秦二世元年(前209年),胡亥继承了帝位,开始了比秦始皇更加残忍的统治。李斯与胡亥、赵高的结合,是为了互相利用,所以后来他们之间勾心斗角,也就是自然的事情了。
  李斯是个不惜一切代价而想得到功名的政客,比昏庸无能的胡亥,当然要高明得多。他看到了秦王朝的危机,为了保存自己的既得利益,也不敢规劝胡亥。一次,胡亥责问李斯说:过去韩非曾经说过,古代的君王都是十分辛勤劳苦的,难道君王管理天下是为了受苦受累吗?这是因为他们无能。贤人有天下,就要让天下适应自己,如果连自己都不能满足,又如何治理天下呢?我想随心所欲,而又要永远统治天下,你李斯有什么办法吗?这时,李斯的儿子李由镇压农民起义进军不利,大将章邯要追查李由的责任,并讥讽李斯的无能。李斯因此心中恐惧,为得到秦二世胡亥的信任,提出一套“督责之术”。
  李斯在上书中说:贤主若能行“督责之术”,群臣不敢不全心全意为君王服务;不能行“督责之术”的君王,如尧、舜等比百姓还辛劳,简直是受罪。
  什么是“督责之术”呢?实际上就是严刑酷法和君王的独断专行。李斯说:“彼唯明主为能深督轻罪,夫罪轻且督深,而况有重罪乎?故民不敢犯也。”就是对臣下和百姓实行“轻罪重罚”,使人人不敢轻举妄动。君主对臣下要实行独断专行,要驾驭群臣,不能受臣下的影响。李斯认为,只有这样的君主才能随心所欲,为所欲为。实行“督责之术”,群臣百姓也就不敢造反了,君王的地位才能牢靠。
  李斯关于“督责之术”的主张,既有取宠于秦二世的一面,也有他继承法家思想的一面。在上书中,他也是一再引申不害、韩非的话,来证实自己的看法。不过,李斯讲得更加露骨而已。糊涂可笑的秦二世,不顾天下百姓的反抗,采纳了李斯的“督责之术”。此后,杀人多者为“忠臣”,残忍者为“明吏”,弄得天下怨声载道。
  在李斯,赵高的怂恿下,秦二世胡亥更加奢侈腐化,胡作非为。为了镇压农民起义,不断地从关中征发人民去打仗,给人民造成极大的负担,秦二世胡亥为了修好阿房宫,征发徭役,把人民推向苦难的深渊。当时全国人民的反秦起义已经风起云涌,为了统治阶级的共同利益,李斯同右丞相去疾、将军冯劫劝秦二世胡亥停建阿房宫,减少一些徭役。当时,秦二世正与宫女宴饮作乐,见李斯等人上书十分恼怒,下令将他们逮捕入狱。李斯在狱中多次上书,都被赵高扣留。赵高借机说李斯与其儿子李由谋反,对李斯严刑拷打,刑讯逼供。李斯被迫承认谋反,在秦二世二年(前208年)七月被杀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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