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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扬随笔以阶级斗争为纲年代里的一桩破坏大跃进案

发布时间:2023-08-29 11:27来源:奇趣网编辑:QiQu阅读: 当前位置:奇趣网 > 奇闻趣事 > 手机阅读

墨扬随笔以阶级斗争为纲年代里的一桩破坏大跃进案

人民公社”、“大跃进”年代,我们村子里曾出现过一桩奇案:

头年冬天,全大队社员齐上阵,在一个叫南崖的土岗下挖土筑坝拦河,顺势修起了一座四五百米见方的水库。

当时谁也没有在意什么。可是来年春天,水库中盈满了水,岗上一片老茔中的几十棵松柏树却莫明其妙地死了。

墨扬随笔以阶级斗争为纲年代里的一桩破坏大跃进案

崖上的水库

小水库离崖上的松柏,少说也有两三百米远,且在土岗的南面,会与它有关吗?人们不能解释。

更感到不好理解的是,这些松柏在这土岗上生长了几百年,一直都好生生地长着,绿枝长青地活着,早不死晚不死,为什么偏偏修了这个水库就死了?

在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年代里,这事自然与“反对人民公社”、“破坏大跃进”挂上了钩。

于是,大队报到了公社,公社报到了县里。

县里派来了办案组,看现场、排队伍、开大会、查可疑人,整整折腾了半个多月,情况没摸准,原因没找到,无奈作为一个“悬案”鸣金收兵了。

毕竟是发生于狂热、冒进年代的事儿,随着那些老树被用于修水利,这件“破坏大跃进”案,很快淡出了人们的记忆。

后来,村里的老人们说,怕是修水库动了南崖的“地脉”、破了“风水”吧。谁也没有再去想,更没有人有意识地去思考。

50多年过去了,前不久看到一棵千年古树离奇死亡的故事,不由得联想起了记忆中的那些古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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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漠之树

在非洲尼日尔的沙漠里,有一棵生长了1800多年的古树,风沙吹不倒、烈日晒不死、雷电劈不枯,在茫茫的沙海中顽强地生存着。人们发现后,命名它为“特内雷之树”。

这是顽强生命的象征,是沙漠中的希望!因此这棵树深受人们的敬仰。

然而,谁也没有想到,就是这样一棵生命力极强的大树,在意外遭受一次汽车撞击后,却枯萎了、死掉了。

顽强生存了一千多年,为何却经不起一撞?

人们极其不解,自然也引发了科学家们的好奇和研究。

经过深入探究,终于人们有了发现:原来,自打这棵古树“成名”后,路过的车队和驼队,不仅为它竖起了屏障遮挡风沙烈日,还经常用珍贵的饮用水浇灌它。本已习惯了恶劣生长条件的古树,从此无须再与环境抗争,生命机能逐渐退化,以致脆弱到了难以抗受一次碰撞的地步。

时过境迁。家乡的那些古树之死,到底是什么原因,已无从考究了。但由非洲沙漠中的这棵“特内雷之树”想开来,有一点可以推论,由于崖下修起了一座水库,改变了松柏生存本身所固有的稳定的联系,打乱了它们几百年特定的生长秩序,以至于陷入了绝境。

存在决定品格。有什么样的外部环境,就会造就什么样的品格和能力。环境对生物体有着选择作用,适应者生存,不适应者被淘汰。同时,生物体也选择着自己的生活环境载体,从周围环境中摄取营养,增强生存能力。

墨扬随笔以阶级斗争为纲年代里的一桩破坏大跃进案

橘子生长于淮南为桔,但生在了淮北则变成了枳;竹子在温热带长得“嘴尖、皮厚、腹中空”,可到了深山雪域地带,生长在海拔2500米以上,却变成了实心,且质地坚硬,极富韧性。

这些植物的特性,都是它们在特定的环境中基于维持生命的客观需要而形成并发展的,正所谓“人有人路,树有树路”。一旦破坏了它们特有的生活环境,造成了运动形式载体断层,它们就会像古树一样受到灭顶之灾。

作家许俊文在《一些东西隐藏着》中,将这个现象称作“身土不二”,说如果你是一枣树,你就长在你该长的地方;如果你是蓬沙东海草,也长在你该长的地方,否则就会改变性质。

这种法则,其实就是一切生命都应当遵循的潜规则,是事物生存、发展中本身所固有的本质的、必然的、稳定的运动形式。

规则同物质一样,是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不管人们认识它还是没有认识它,喜欢它还是不喜欢它,它都存在着,都在起作用。倘若没有它,这世上的许多东西就会乱了章法。

固然,人们可以借助科学手段,检测一杯水或一撮土里有哪些成分,那些东西都是我们用肉眼看不到的。但我们看不见它们,却并不等于它们看不见我们。

这就是说,大凡生命,都是特定环境的孩子,它们与周围的水土、空气、温度、湿度相濡以沫,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对立统一关系,这是不能轻易打破的,硬要抱定“人定胜天”的信条,强扭规律行事,必然会受到客观大自然的惩罚。

古代美索不达米亚、希腊、小亚细亚等先民,把森林砍光作为耕地,可他们做梦也没有想到,这些地方今天成了不毛之地,因为他们使这些地方失去了森林,也失去了积聚和贮存水分的中心。

墨扬随笔以阶级斗争为纲年代里的一桩破坏大跃进案

阿尔卑斯山

住在阿尔卑斯山的意大利人,砍光了山南坡的松林,但也做梦没有想到,这样一来,他们把高山畜牧业的基础摧毁了;更没有想到,这样做的结果,既使山泉在一年中的大部分时间内处于枯竭状态,又使雨季的山洪倾泻到平原上,造成了无穷的灾难。

阿斯旺大坝曾经是埃及人的骄傲,然而,兴建大坝时形成的巨大的纳赛尔湖,由于泥沙的自然淤积,如今水库的有效库容逐渐缩小,尤其对生态环境的不良影响日益严重,逐渐改变了人们对它的评价。

英明的恩格斯有个指言:“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报复了我们。每一次胜利,在第一步都确实取得了我们预期的结果,但是在第二步和第三步却有了完全不同的、出乎预料的影响,常常把第一个结果又取消了。”

这,就是唯物辩证法的惩罚!

墨扬随笔以阶级斗争为纲年代里的一桩破坏大跃进案

丽江水库

值得注意的是,时至今日,我们许多人在许多方面许多具体事态上却仍然没有醒来。执迷不悟,恶果只能由自己埋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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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的制宪活动?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标志着中国共产党已经从革命党局部执政转变为执政党开始在全国范围执政。共产党从领导人民进行阶级斗争、为夺取政权而奋斗到掌握全国政权、领导经济建设,是一次重大的角色转变。面对党所处的地位和环境、所肩负的任务和使命发生的重大变化,过去在革命战争条件下形成的以夺取政权为目标、以大规模政治动员和武装斗争为手段、高度集中为特征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已经不适用,党必须探索新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其实在解放战争后期党就开始了这一探索,把政治协商会议和人民代表大会作为保证实现党的领导的政权组织形式,开始由革命党向执政党的过渡。党的七届二中全会强调,新政权是无产阶级领导的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1949年6月30日,毛泽东发表的《论人民民主专政》,深刻阐述了党执政建国的指导思想,指出了人民民主专政政权的性质、基础、任务等重要问题。
新中国成立后,党成为执政党,初掌国家政权,巩固政权、全面执政的实践需要,催生了依宪和依法执政思想的形成。建国之初,由于新民主主义革命遗留的任务尚未完成,巩固政权的斗争依然艰巨,革命时期领导方式的惯性尚存,使得这一时期党的执政方式呈现出明显的过渡性特点。一方面,党延续了过去革命时期的领导方式,建立起党的一元化领导,在相关旧法废除、新法尚未形成的领域和处理突发性、临时性事件问题上,还是主要依靠政策领导和群众运动;另一方面,党又在实践中切实认识到法治对于一个执政党领导国家的重要性,党领导人民政协确立了具有临时宪法性质的《共同纲领》,依法建立了新中国,组织新政权。
从1954年宪法颁布到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前,是党在全国范围内执政地位的确立和计划经济条件下党依宪执政的曲折发展时期。1954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颁布实施,开启了中国社会主义宪政建设的先河,之后,中国共产党依宪执政的历史有了一个良好的开端,也走过了一段曲折的道路。
1954年宪法施行的头三年里,宪法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中央决定重大问题时,都要问是不是符合宪法。[1]党和国家机关都能注意依照宪法办事。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认真履行宪法赋予的各项职责,全国人大和它的常委会制定了80多个法律、法令,并抓紧了刑法、民法等基本法律的起草工作。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还讨论决定了一系列重大问题,如第一个五年计划、综合治理黄河的方案等,促进了决策民主化和科学化。[2]这一切表明,宪法的实施是卓有成效的。
第一部宪法的制定和党的八大的正确思想,理应为社会主义的探索奠定了良好的基础,然而,由于复杂的形势和各种原因,这些重要的变化伴随着1957年反右扩大化逐步丧失,党的依宪执政思想被暂时搁置在了理论层面,并未成为国家意志在实践中付诸实施,形成制度。在这一时期随着党对阶级斗争认识的错误,计划经济体制运行提出的客观要求,党的一元化领导得到深化和发展,弊端日益突出。从毛泽东在《1957年夏季的形势》一文中第一次提出政府部门必须直接向党委负责,到次年6月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成立财经、政法、外事、科学、文化各小组的通知》又指出:“大政方针和具体部署,都是‘一元化’,党政不分。政府和机构及其党组有建议之权,但决定权在中央”,[3]党的领导体制日益演变为全国服从于党,同级党组织听命于党的第一书记;全党服从于中央,中央的最高权力实际集中于毛泽东一人的局面,换句话说,政党政权化、政权个人化,形成了党的组织特别是党的书记高度集权,代替国家组织直接行使国家权力。当党及其最高领导人决策正确的时候,这种体制能够带来高效率;而一旦党的最高领导人的认识发生偏差,这种体制下形成的弱约束机制必然使这种高效率演变为高危害。1957年反右扩大化、1958年大跃进、人民公社化运动,特别是“无法无天”的文化大革命十年内乱,党的领导、法律法规、依宪执政统统被抛弃,可以说,文革期间背离了依宪执政的正确轨道。
“文化大革命”后期和改革开放前夕曾进行了两次修宪,先后颁布了1975年宪法和1978年宪法。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1975年宪法,是一部有严重缺陷的宪法,虽然它坚持了1954年宪法所确立的人民民主和社会主义原则,但加进了许多违背人民民主原则和社会主义原则的东西。
值得注意的是,在这段历史中,群众运动依然都扮演了重要的角色,不管它们实际起到的是何种作用,在某种意义上讲,都已经成为党通过自上而下的群众动员来解决国家、社会、政党内出现的各种问题的工具和办法,在法制不断被践踏和破坏的情况下,群众运动俨然成为了法律的替代品。因此,可以说,对群众运动方式的过分依赖,是这一时期党的依宪执政思想出现倒退和遭遇曲折的另一标志。
1978年3月,五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1978年宪法恢复了1954年宪法的一些规定,但由于当时来不及全面总结建国以来的经验教训,也来不及彻底清理和清除“文化大革命”的严重错误,所以宪法的指导思想没有摆脱1975年宪法的影响,继续坚持“以阶级斗争为纲”和“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从正面肯定了“文化大革命”,保留了“大鸣、大放、大字报、大辩论”等不利于社会主义民主的内容。而且,宪法在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中应有的尊严与效力也没有能够得到有效的恢复和确立。所以,中国在“文化大革命”以后到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前这段时间,党依宪执政走过了一段曲折的发展历程。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果断地把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实现了党的历史上一次伟大的转折。党确立并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改革开放,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路线。改革开放以来,党面临的执政环境和肩负的执政任务都发生了重大变化,原来在计划经济条件下以高度集权、以党代政为主要特征的领导体制和执政方式,显然与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新任务新要求不相适应。在这种情况下,改革和创新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成为党面临的新课题。
1978年12月13日,邓小平在为即将召开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做准备的中央工作会议上作了题为《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的讲话,明确提出了在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史上具有拨乱反正意义的三个重要思想:一是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的思想;二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法治思想;三是切实保障人民的民主权利的思想。这些重要思想作为新时期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的指导思想,被写进了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公报中。邓小平的重要讲话和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成为中国共产党依宪执政能力建设在指导思想上拨乱反正的转折点。
1979年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邓小平的指示,建立了法制工作委员会,开始了对各种法律草案的起草工作。1980年5月,五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接受中共中央提出的《关于修改宪法和成立宪法修改委员会的建议》,决定成立宪法修改委员会,主持宪法修改工作。1982年4月,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改草案))(讨论稿)。1982年12月4日,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并于同日公布实施。
1982年宪法是对1954年宪法的继承和发展。它恢复了被“文化大革命”中断的依宪执政秩序,初步确立起了新时期党的依宪执政体制:首先,“四项基本原则”作为一个统一的不可分割的整体明确写入了宪法,成为宪法总的指导思想和根本的宪政原则。其次,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真正掌握国家的、民族的和自己的命运,突出了人民是国家主人的地位。第三,高度重视公民的基本权利,关于公民权利的18条规定赋予公民比此前历次宪法规定更广泛、切实、明确的权利自由。第四,宪法规定了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人民代表大会的政体、统一多民族的国家结构形式等制度,加强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规定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第五,宪法明确规定了自身的最高法律地位和最高法律效力,并强调,“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从而突出地强调了宪法的权威性和法治的重要性。1982年宪法是一部充分体现人民主权和民主、法治精神的宪法,被认为“是我国历史上最好的一部宪法”。[4]1982年宪法的公布和实施,大大推进了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的进程,标志着新时期中国共产党依宪执政的全面启动。当然,党的依宪执政作为一种全新的执政方式,需要有一个较长时期的探索过程,实现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十分艰巨的任务,而宪法本身随着社会主义宪政实践的发展,也需要有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全国人大先后4次对1982年宪法进行了修改。宪法的修改过程,既是以宪法为中心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逐步完善过程,也是中共依宪执政建设不断向前推进的过程。
党的十六大指出:“我们党历经革命、建设和改革,已经从领导人民为夺取全国政权而奋斗的党,成为领导人民掌握全国政权并长期执政的党;已经从受到外部封锁和实行计划经济条件下领导国家建设的党,成为对外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领导国家建设的党。”党这一历史方位的根本性转变对党的执政方式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进入新世纪新阶段,国际局势正在发生冷战结束以来最为深刻的变化,世界多极化和经济全球化在曲折中发展,科技进步日新月异,综合国力竞争日趋激烈。在国内,改革发展处于关键时期,社会利益关系更为复杂,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如何在竞争中争得先机、立于不败之地,如何解决前进中的各种问题,这是对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方式的严峻考验。一方面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特别是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在更大的范围内和更深的程度上对外开放要求我们改变一些长期习惯的行为方式和思维方式,调整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另一方面西方敌对势力并没有放弃对我“西化”、“分化”的政治图谋,加紧进行渗透和破坏活动。这些都对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方式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上个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以来,世界上一些曾经执政多年的大党、老党特别是原苏联、东欧国家的共产党先后丧失执政地位,原因很多,其中重要一条是因为他们缺乏执政能力建设,执政方式陈旧,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不能胜任时代提出的要求。新世纪新阶段,党提出改革和完善党的执政方式,加强执政能力建设,也是从苏东国家这些执政党丧失政权的教训中得到的启示。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对建设一个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这个问题作出了科学的回答,为我们推进执政党建设指明了方向。党的执政能力同党肩负的重任和使命总体上是适应的,但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党的执政能力仍然存在着某些不适应的方面,其中,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还不完善是一个关键环节,是影响党的执政成效的重要方面。因此,党的十六大以来,在这方面逐步进行了改革,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已经发生并将继续发生以下转变。
在党的执政方式上,由以党的政策代替国家法律向党严格依法执政转变。党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2004年胡锦涛同志提出党要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依宪执政。[5]标志着我们党执政方式的重大发展。它要求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善于经过法定程序使党的主张成为国家意志,由主要依靠政策治理转向主要依靠法律治理,要求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成为遵守宪法和法律的模范。
回顾党长期执政的历史,可以看出我们党根据不同历史时期的执政目标和执政环境,不断探索和完善党的执政方式,始终坚持执政方式上的与时俱进;深刻总结党长期执政的历史经验,得出的一个重要结论就是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必须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所谓坚持科学执政,就是指要用科学的理念、科学的制度、科学的方法来执政,要结合中国实际不断探索和遵循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把执政建立在更加自觉地运用科学规律的基础上。所谓民主执政,就是要坚持为人民执政、靠人民执政,支持和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坚持和完善人民民主专政,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以发展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壮大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所谓依法执政,就是党要紧紧抓住法制建设这个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的重要环节,坚持依法治国,领导立法,带头守法,保证执法,不断推进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的法制化、规范化。从法律制度上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使其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依法执政的核心是依宪执政,就是要通过宪法和法律合理地配置和有效地规范制约党的执政权力,实现党的执政行为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墨扬随笔以阶级斗争为纲年代里的一桩破坏大跃进案

我们的改革开放最初是在什么样的背景下进行的

  对改革开放的历史背景,胡锦涛同志有一段经典论述。他说:我们党在上世纪70年代末作出实行改革开放的重大决策,主要有两方面的背景。一方面,从我国自身的情况看,“文化大革命”十年内乱,使党、国家和人民遭到严重挫折和损失。邓小平同志曾经说,“文化大革命”结束时,“就整个政治局面来说,是一个混乱状态;就整个经济情况来说,实际上是处于缓慢发展和停滞状态。”我们必须通过改革开放,增强我国社会主义的生机活力,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改善人民生活。另一方面,从外部环境看,20世纪70年代世界范围内蓬勃兴起的新科技革命推动世界经济以更快的速度向前发展,我国经济实力、科技实力与国际先进水平的差距明显拉大,面临着巨大的国际竞争压力。我们必须通过改革开放,带领人民追赶时代前进潮流。[1](P2)为了深刻理解胡锦涛同志这一经典论述,我们有必要回顾一下建国以来走过的曲折道路。邓小平同志在1988年说过:“我们建国三十九年,头八年好,后十年也好,当中那些年受到‘左’的干扰,情况不大好。”“我为什么讲这个历史?因为我们现在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在总结了成功时期的经验、失败时期的经验和遭受挫折时期的经验后制定的。历史上成功的经验是宝贵财富,错误的经验、失败的经验也是宝贵财富。”现在已经建国59年,头8年(1949—1957)好,后30年(1978—2008)也好,中间21年(1957—1978)情况不大好。   建国后的头三年,我们迅速恢复了在旧中国遭到严重破坏的国民经济,全国工农业生产1952年底已经达到历史最高水平。1953—1957年我们完成了第一个五年计划,国民经济迅速发展,人民生活显著改善。但是从1957年下半年到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21年中,我们执行了一条以阶级斗争为纲的错误路线,由此导致了一系列“左”的错误和严重后果。从1957年下半年起,反右斗争被严重地扩大化。到运动结束,在全国公职人员中被划为“右派”的有552877人,占1957年国家干部总数的5.8%。经过这次运动,举国上下人缄其口,左倾思潮任意泛滥,导致了1958年“大跃进”、人民公社化的严重错误。1959年彭德怀等开国元勋仗义执言,又被打成“反党集团”、“右倾机会主义分子”。主要由于这一连串错误,导致了1959年到1961年的三年大饥荒和严重经济困难。据统计,1960年全国总人口比上年减少1000万人。1961年全国总人口比1960年又减少348万人。两年合计减少1348万人。按正常情况,两年应增加2700万人。两者相加,两年中非正常死亡和减少出生人口达4000万人。此外,三年“大跃进”经济损失1200亿元,耽误时间8年。从1966年至1976年的十年“文化大革命”中,冤假错案遍于全国,被立案审查的国家干部占总数的17.5%,其中副省级以上高级干部被立案审查的占同级干部总数的75%,全国被迫害人数包括受牵连的家属占到人口总数的1/9,约1亿人。   由于这20年的一系列严重错误和灾难,国民经济被推向崩溃的边缘,与发达国家的差距进一步拉大。在60年代10年中,就有1960、1961、1962、1967、1968这5年GDP出现负增长,而这一时期正是世界上许多国家经济高速增长期。据统计,60年代按不变价计算的人均GDP年平均增长率,世界为3.5%,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为4.0%,发展中国家为2.6%,苏联和东欧国家为5.5%,日本为10.2%,而中国仅为0.2%,远远低于上述所有国家。正如邓小平所说:“中国社会从一九五八年到一九七八年二十年时间,实际上处于停滞和徘徊的状态,国家的经济和人民的生活没有得到多大的发展和提高。”有资料表明:“日本与中国同属东方民族。二次世界大战后,两国基本上处于同一起跑线上。1957年日本国民收入只有279亿美元,而同期中国为368.8亿美元,日本比中国少89亿美元。到1976年,日本国民收入达到4728亿美元,中国为985亿美元,日本为中国的4.8倍;到了1978年,日本国内生产总值是中国的6.9倍。”此外,十年“文革”、二十年“左倾”使文化教育事业受到极大破坏,大批宝贵人才受到极大摧残,而且少培养大中专毕业生1000多万,增加“上山下乡”知识青年1600万。在一个时期内造成了“文化断层”、“科技断层”、“人才断层”。同时在思想上一切从本本出发,思想僵化,迷信盛行,扼杀了广大知识分子和人民群众的创造力,扼杀了社会主义的生机和活力。而在20世纪70年代,世界范围内蓬勃兴起的新科技革命推动世界经济以更快的速度向前发展,我国经济实力、科技实力与国际先进水平的差距明显拉大,面临着巨大的国际竞争压力。与此同时,当时国际政治格局的主流由对抗转向缓和,世界各国由积极准备战争转向争取世界持久和平,和平与发展成为世界两大主题,东西方国家由相互封闭转为相互开放,不同意识形态由相互排斥转变为在相互渗透和吸收中抗争。而当时在国内广泛开展的关于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大讨论,又从思想理论上实现了从“两个凡是”向实事求是的重大转变。这样就从国内和国际、从客观必要性和客观可能性、从客观和主观、从实践和理论各方面为实现工作重点转移、作出改革开放决策创造了条件。   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邓小平同志反复强调:“如果现在再不实行改革,我们的现代化事业和社会主义事业就会被葬送。” “我是主张改革的,不改革就没有出路,旧的那一套经过几十年的实践证明是不成功的。” “坚持改革开放是决定中国命运的一招。” “不坚持社会主义,不改革开放,不发展经济,不改善人民生活,只能是死路一条。”邓小平同志这些振聋发聩的重要论述,集中反映了中国共产党人在总结历史经验教训之后的一个了不起的伟大觉醒。在以邓小平同志为代表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正确领导下,1978年召开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纠正了过去的“左”倾错误,实现了历史的伟大转折,提出了一系列新的方针政策。中心点是从以阶级斗争为纲转到以发展生产力为中心,从封闭转到开放,从固守成规转到各方面的改革。由此开创了改革开放的历史新时期。由此可见,30年前,我们党作出的实行改革开放的重大决策不是偶然的,是在经历了20多年艰难曲折的道路、汲取了20多年“左”的错误的惨痛教训之后作出的。因此,改革开放的重大决策是历史的必然,是人民的心愿,是时代的需要。正如胡锦涛同志所说:“改革开放是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关键抉择,也是13亿中国人民的共同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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